彩色口罩存致癌風險?衛福部抽查100家廠商全數過關!

衛福部今(18)日公布染色口罩稽查結果,針對市售30件 (29家廠商)的有色醫用口罩,及82件(71家廠商)的有色非醫用一般口罩進行檢驗「禁用之偶氮色料」及「游離甲醛」2項目,結果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規定。

日前傳出染色口罩染劑致癌的傳聞,由於口罩已經是生活中必要的物品,許多人會選擇鮮亮的顏色做為搭配,因此關於「偶氮」染劑是否有苯胺致癌的問題,就引起大量關注。

指揮中心第一時間表示標檢局將啟動相關抽檢、購樣計畫,若檢出有害物質,可依消保法開罰最高150萬元;食藥署則指出,未來查廠會將特殊原料納入。

經濟部標檢局隨即啟動有色口罩稽查,是否添加致癌偶氮色料染色,結果出爐,80件口罩都沒有驗出禁用的偶氮色料,也考量產品風險低,將不把有色口罩列入強制檢驗項目。

食藥署方面,則是於今天公布稽查結果,總共抽樣醫用口罩30件(成人用27件;兒童用3件);非醫用一般口罩(成人用61件;兒童用21件),全數都符合檢測標準。

醫用口罩與非醫用口罩挑選規則一次看

食藥署與標準局共同呼籲,選購標示清楚、詳細的產品,標示內容需包含:

(一)醫用口罩

1.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二等級外科口罩為衛部(署)醫器製(輸、陸輸)字第○○○○○○號;一等級一般醫用口罩為衛部(署)醫器製(輸、陸輸)壹字第○○○○○○號。

2.品名。

3.藥商名稱及地址。

4.製造廠名稱及地址。

5.批號。

6.製造日期、有效期間。

(二)非醫用一般口罩

1.商品名稱。

2.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屬進口商品者,並應標示進口商名稱、電話及地址。

3.原產地。

4.製造日期。

5.主要成分。

6.數量。

另外,可以嗅覺檢查,如有刺鼻異味不要購買。且應詳細閱讀產品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注意使用條件與限制,正確配戴以有效防護。

食藥署及標準局表示,鑑於流行趨勢或廠商為市場區隔,市面上有色口罩的惡款式及銷售管道趨向多元,為維護消費者安全,將持續辦理口罩標示、流向及品質管理,必要時進行市場購(取)樣檢測,若有檢出「禁用之偶氮色料」或「游離甲醛」等有害物質不符合國家標準時,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處理,最高可處以150萬元罰鍰,以確保消費者健康及權益。

文/林以璿 圖/林以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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