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出現骨轉移,就是宣告病患死刑嗎?

癌症病患在完成治療後最擔心的就是癌細胞復發與轉移的問題,特別是當聽到醫師宣布癌症出現骨轉移的狀況,更讓患者有被「宣判死刑」的感覺,也讓多數醫生決定採取姑息性處理,形同放棄醫療。但事實上,有愈來愈多的病例證明,癌症即使發生骨轉移,還是可以透過化療與放療的綜合治療方式,抑制腫瘤生長、減緩疼痛並延長生命。

哪些癌症容易發生骨轉移?

癌症出現轉移最常見的是肺轉移、肝轉移與骨轉移,而最容易發生骨轉移的癌症有乳腺癌、肺癌甲狀腺癌攝護腺癌、腎癌、肝癌等,其中乳腺癌發生骨轉移的機率有70%,肺癌發生骨轉移的機率有60%,而且發生骨轉移的時間難以控制,臨床上發現乳腺癌與肺腺癌在術後5到10年還有可能發生骨轉移。

國內的醫療研究統計,乳癌患者發生骨轉移後平均仍有2到3年的存活期,病患存活5年的比例也可達到20%,顯示骨轉移後病患仍能存活數年,而且,醫界認定在各類癌症骨轉移中外科手術治療效果最好的就是骨轉移。

癌症骨轉移的症狀

癌症出現骨轉移會出現輕重不同的症狀,輕微的蝕骨痛,會讓病人難以入睡安眠,或是出現腰椎疼痛或下肢疼痛,而若是出現脊椎轉移,將會造成脊椎塌陷、壓迫神經,造成半身癱瘓、大小便失禁,若是負重骨骼轉移,就會造成如下肢大腿骨或小腿骨的病理性骨折,使病人失去運動性功能,被迫長期臥床無法行動。此外某些癌症骨轉移還會產生高血鈣症,會讓病人出現噁心、便秘、頻尿、意識不清、昏迷等狀況。

骨轉移的治療方式

發生癌症骨轉移的患者,醫師會依據患者原本的癌症,調整治療的用藥,這不僅對原本的癌症有幫助,對受到癌症侵犯的骨頭也有治療效果。為了減輕病患的負擔,並防止骨骼遭到進一步破壞,維持骨骼功能是癌症骨轉移的治療目標。目前常見的治療方法有:

手術治療:

骨轉移如果發生在肋骨、顱骨等部位,通常不需要手術治療;但若發生在脊椎、股骨等部位,就可能需進行骨骼手術。發生骨折患者,骨骼手術的治療原則在於切除腫瘤、骨折整復穩定固定、恢復行走功能及減輕疼痛。而對於尚未發生骨折的骨轉移病人,骨骼手術則以清除腫瘤為主要治療目標。

放射治療:

即使施行手術,癌症骨轉移也不一定能完全根除,配合放射治療則可以更有效控制腫瘤。放射療法有助於減輕疼痛,並可預防病理性骨折及脊髓壓迫。有80%的癌症骨轉移患者經放射治療2到3次後,症狀可以獲得明顯改善。

藥物治療:

 目前治療骨轉移的藥物分成「雙磷酸鹽類藥物」與「單株抗體藥物」兩大類。其中採取口服的雙磷酸鹽類藥物可以誘導破骨細胞進行凋亡,進而抑制蝕骨細胞活性,減少骨轉移造成的蝕骨作用,延後骨骼系統併發症的發生,有效地改善及降低病人骨轉移的相關併發症甚或病理性骨折的發生。

而採取皮下注射的單株抗體藥物是一種RANKL單株抗體藥物,可與 RANKL(一種對破骨細胞形成、功能與存活極為重要的穿膜蛋白或可溶性蛋白)結合,抑制破骨細胞進行的骨頭吸收動作,減少骨質再吸收、增加骨質密度,有效預防或緩解因骨質破壞而引起骨折或骨痛。

醫師特別強調,現在的治療技術與藥物不斷發展進步,使得癌症的骨轉移出現更好的治療契機,患者千萬不要輕言灰心放棄,越早勇敢面對,積極與醫師合作,就有可能獲得良好的治療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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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亦云 圖/許嘉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