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自己有新冠肺炎?符合這 3 個條件,沒有旅遊史也可以做篩檢!

台灣的新冠肺炎疫情,出現越來越多「找不到感染源頭」的個案,換句話說,只要出現症狀,即使沒有旅遊史,也有可能是感染者。為了找出社區中更多可能的個案,指揮中心也宣布開始「社區擴大篩檢」,只要符合下列的條件,就可以進行篩檢。

社區監測通報採檢「擴大」!沒有旅遊史、接觸史也可以採檢

在最一開始的時候,要進行篩檢,一定要符合「TOCC」的通報定義。也就是14天內有國外旅遊史、或曾接觸過來自國外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的人,才可以檢驗。

TOCC

T:旅遊史(Travel history)

O:職業別(Occupation)

C:接觸史(Contact history)

C:是否群聚(Cluster)

但現在越來越多的人,曾經接觸過「國外來的人」,但對方沒有任何症狀,自己卻發燒、不舒服,卻礙於規定沒辦法檢驗;隨著本土個案越來越多,「篩檢」也變成很重要的一環。

一、符合這些定義就可以篩檢!

1、出現發燒(大於或等於38°C)急性呼吸道症狀,且發病前14天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曾經去過流行地區國家(全世界都是流行地區)
  2. 曾經跟流行地區有發燒、急性呼吸道症狀的人接觸
  3. 曾經跟極可能病例、或是確診病例接觸,包括在無適當防護下提供照護、相處,或直接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體液。

2、出現肺炎,且發病前14天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曾經去過流行地區國家(全世界都是流行地區)
  2. 曾經跟流行地區有發燒、急性呼吸道症狀的人接觸
  3. 曾經跟極可能病例、或是確診病例接觸,包括在無適當防護下提供照護、相處,或直接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體液。
  4. 是醫護人員
  5. 有群聚現象

3、醫師高度懷疑為新冠肺炎

  • 只要醫師願意採檢,就可以進行通報篩檢。

二、篩檢之後的,我要做什麼?

流感疫情已經趨緩,而且採檢也有感染風險,所以只要通報新冠肺炎個案,都不需要進行流感快篩

針對無肺炎、醫師評估不需要住院的通報個案,符合5條件,第一次採檢後就可以回家居家檢疫或隔離14天,症狀惡化再回來進行二採:

  1. 症狀輕微。
  2. 個案同意。
  3. 可配合進行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措施。
  4. 同住者沒有感染新冠肺炎後容易併發重症的高風險族群(如老年人、心肺疾病患者或免疫不全者等)
  5. 個案可與同住者有分隔空間居住,且有人可以照料生活起居。

如果症狀嚴重,就需要住院隔離,24小時候再二次採檢。

三、如果醫師還是不讓我篩檢,我要做什麼?

如果症狀才剛出現沒多久,可以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14天,隨時觀察自己的變化,有惡化,或是症狀持續好幾天都沒好轉,就再去另一家機構採檢;但如果症狀一直很輕微,其實也不需要太擔心,或許真的只是普通的感冒

文、圖/盧映慈

延伸閱讀

武漢肺炎專區不斷更新

懷疑自己有新冠肺炎,要去哪裡篩檢?167家指定採檢醫院看這裡!

咳不停是過敏、流感還是新冠肺炎?專家教你一張表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