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醫偷錄音開直播,賠掉的是醫病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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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亦云/綜合報導 何宜庭/美編

日前在新北市雙和醫院發生一起就診病患直接拿著手機對著看診醫師開直播的事件,讓醫師大吃一驚,即便是醫師要求患者收起手機,但患者在道歉下還是堅持繼續。這種舉動要比病患偷錄音與偷錄影的情節還要嚴重,引發醫師的反彈與醫界的廣泛關切。

病患為何要錄音錄影?

仔細分析,就診病患之所以想要錄音錄影,主要有四個原因:
1、為了紀錄分享:有時是為了分享、炫耀或討拍,有時則是為了單純地想留下詳實的就診紀錄。
2、為了如實轉達:有時是為了讓家人心安,就乾脆把與醫師的對話悉數錄起來回去後如實轉放給關心病情的家人聆聽,以免自己的事後轉述掛萬漏一,漏了重要關鍵。
3、為了尋求心安:有時是擔心自己記憶力不好,乾脆全部先錄起來,等回家後再慢慢聽,求個周全的心安。
4、為了蒐集證據:針對懷疑失當的醫療行為,病患意圖透過秘密錄音錄影來蒐證,以做為日後醫療糾紛訴訟呈堂證據,保障自身權益。

秘密錄音影嚴重破壞醫病互信

而這些病患偷偷錄音錄影,甚至是公然開直播的行為與心態,很顯然難以獲得絕大部份醫師的認同與接受,甚至成為醫師最驚恐與抗拒的事情,被醫師視為極不友善的侵權行為,進而嚴重破壞了醫病互信關係,在彼此之間築起一道防衛之牆。

一旦知道病患偷錄音錄影的行為,絕大多數主治醫師最直接的反應就是關閉對患者的「熱血模式」,轉換為「依法行醫」的模式,形成限縮型治療的行為。醫師為了保護自己,避免說出引發爭議的醫囑,造成自己日後的困擾,所以乾脆該說的不說,可講的不講,或是講的模棱兩可,含糊不清,最後倒楣的不是醫生,還是病人自己。

而更慘的事情還不僅於此,只要病患被人知道偷錄過一次音或影,就會變成全部醫療團隊的問題人物與「全醫公敵」,透過被錄音錄影醫師的交班傳達,所有醫療團隊的成員都會小心謹慎地「對付」他,以免自己惹禍上身,最後,他失去的不是一位醫師的信任,而是整個醫療單位的信任。

醫療機構隱私維護規範並無強制性

而為了維護病人隱私,衛福部特定訂定了「醫療機構隱私維護規範」,其中明定在診療過程中,若有錄音錄影,醫病均須徵得對方同意,若醫師違反,可依醫療法處分,也涉及刑責;但若病人違反,則涉及刑法妨害秘密罪,可由醫護人員舉證提告。

但這項規範只能算是一個行政指導,並非法規命令,不具任何強制性。

而事實上,目前國內多數醫療院所也並未能夠落實此一規範的執行,再加上違反相關規範並無罰則,因此病人在診間未經醫院院方或醫師同意偷錄音或錄影時,一旦進入醫療糾紛訴訟時,民、刑事庭法官檢察官往往認為這樣的錄音、錄影可以還原當時情境,有助釐清案情,因此幾乎都同意病患將這樣的錄音錄影視為呈堂證供,形同變相鼓勵病患偷偷錄音錄影,讓醫病關係更為緊張。

請別任意按下秘錄鍵,成為醫師公敵

因此,除了在診間設置「非經同意禁止錄音錄影」的標示來提醒有意偷偷錄音錄影的病患自重之外,所有就診的病患,如果在沒有取得主治醫師的信任前,最好還是想清楚自己是不是該做出這些讓醫生反感抗拒的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