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正式宣布之「秋冬防疫專案」中,為了提高民眾在高感染傳播風險場所佩戴口罩的遵循度,自12月1日起,強制要求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八大類場所(場所舉例如附表)應佩戴口罩。
然而,八大類場所中,包括室內泳池、健身房、三溫暖也都在內,引發民眾疑惑游泳怎麼戴口罩?指揮中心也進一步解釋,不是規定全程配戴,可以用人數總量管制、加大設施間距做管控。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解釋,健身房、三溫暖沒辦法全程戴口罩,可以用人數總量管制、加大設施兼具方式做管控,使用中可以不用戴,使用後再戴上。如果在上述場所內有飲食的需求,在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的前提下,可在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
另外像是室外的場所,指揮官陳時中認為最難落實的應該是夜市戴口罩,他表示,除了進行人流管制,商家也要負起勸告責任。他指出,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由地方政府裁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文/林以璿 圖/林以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