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氯沙」被美國FDA禁用台灣怎麼沒跟進?食藥署說明美國的禁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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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氯沙」(triclosan)是一種抗菌劑,可以降低及減少微生物生長,通常於清潔用品及化粧品中,作為抗菌及防腐等用途,在洗手乳、沐浴乳及洗面乳等化粧品中都可能會使用。

近日,有研究指出,普遍使用在牙膏、化妝品、廚房用具、俗稱「三氯沙」的二氯苯氧氯酚(Triclosan, TCS),在動物實驗中,增加了小鼠罹患大腸癌的機率。這篇在《科學轉化醫學》(Science Translational Medicine)的研究一發表,立刻引起各界關注,不少人疑惑,據說美國FDA已經禁用「三氯沙」了,台灣是否有要跟進?

台灣相關管理辦法與國際同步

食藥署醫粧組科長洪國登表示,這篇研究是為動物實驗,並不能直接將結論套用至人體。而目前全球使用三氯沙的情形,並沒有三氯沙導致癌症的案例。FDA也曾發布訊息指出,尚未有確切證據,顯示三氯沙有害人體健康。

「國際間認同,化粧品在規定限量範圍可以使用三氯沙成分,不至於對人體產生危害,包括歐盟、美國、加拿大及中國大陸等國家地區,都准許三氯沙作為化粧品原料使用,」洪國登表示,「台灣目前對三氯沙的使用限制,與世界標準相同,產品中三氯沙的含量不得高於0.3%。」

美國「禁用」三氯沙 是因為「沒效果」而不是「不安全」

洪國登進一步說明,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自2017年9月起,禁止在美國銷售含有三氯沙的一般用(非醫用)抗菌肥皂,並不是因為「不安全」,而是因為「沒有抗菌的效果」

「一項產品是否能夠使用,需要符合『安全性』跟『有效性』的原則,雖然三氯沙沐浴產品符合安全性,但是FDA認為產品跟皮膚接觸時間太短,沒有達到宣稱的『抗菌』效果,因此予以禁止。」

洪國登也提到,只要相關廠商可以提出產品有效的證據,就可以「解禁」。

洪國登表示,食藥署將持續關注三氯沙相關議題,並積極了解相關科學評估現況,如有證據顯示成分有害健康,當採取相關管制措施,以維護消費者健康與權益。

文/林以璿 圖/許嘉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