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府23日發布通告,要求搭機來金旅客、返金鄉親配合實聯制、接受快篩。對此指揮中心今( 24 )日回應,此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 37 條第 3 項的規定,因此依法撤銷違法處分的公告,以維護法制。
陳時中表示,金門前兩次有提出的建議,希望在台灣各個機場設立篩檢站,要去金門的人要去篩檢,或是持陰性證明才可以去離島。當時就表示這不是理想的方式。如果大家都用這個區隔的話,生活圈會被切割。這是防疫上我們也希望的,但是手段上是否要這樣就要再思考。
他表示,昨天金門發了公告出來,要設立一個快篩站,沒有陰性報告就要做快篩,用情況送到醫院去,陰性才放行。兩個層面:法律上用37條,第三項很清楚,要以指揮中心指示辦理,因此於法不合,因此撤銷公告。但是金門要怎麼做?確實有特殊性,所以金門的防疫要怎麼做好,我們會討論提供比較好的建議。
文/林以璿 圖/林以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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