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肝診所偷打疫苗事件調查告一段落,6 月 19 日下午由台北市長柯文哲主持召開記者會,針對未按照規定施打對象施打的好心肝 2 診所各開罰 200 萬元,禾馨診所及合眾診所則仍繼續調查中,但已發現是由立法委員高嘉瑜幫小禾馨關說。
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說,雖然在 110 年疫苗接種計畫中,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並沒有限制疫苗施打的地點,只限制了施打的對象,所以在「診所施打」並沒有違反中央政策,但依然違反台北市政府自己的政策,所以還是會對相關人員進行懲處。
好心肝偷打疫苗事件時間軸
事件爆發時間
6/8 深夜,有人向台北市政府檢舉很多人聚在診所打疫苗。
6/9 台北市政府請診所說明到底發生什麼事情,當天早上也緊急由台北市衛生局疾管科清查,下午召開第一次記者會,當時的說法是,吳姓股長同意讓好心肝取得 100 瓶 AZ 疫苗。
6/10 清查還有哪些診所配給到疫苗,發現除了好心肝診所之外,另有禾馨診所 85 瓶,合眾診所 2 瓶。台北市政府政風處與檢調也介入調查。
政風處調查後時間軸
政風處表示,這次事件共訪談了台北市衛生局的疾管科科長、組長、股長,以及衛生局局長、副局長,另有向衛福部疾管署的科長請教相關事宜;並向好心肝執行長質詢,獲得書面回覆意見,目前整理時間軸如下:
5/20
好心肝向台北市衛生局疾管科吳姓股長聯繫,希望拿到疫苗,吳股長拒絕。
5/31~6/8 之間
立法委員高嘉瑜向台北市衛生局長黃世傑表示,禾馨診所想要疫苗,黃局長轉給疾管科蔡專員,蔡專員再轉給吳股長,供給 40 瓶疫苗給禾馨診所,之後又陸陸續續給出共 5 次疫苗,共計 85 瓶疫苗。
6/2
為了準備 6 月 15 日的擴大施打,衛生局發函給各診所確認取得疫苗的意願,禾馨、好心肝有回覆,並送意願書給疾管科。
6/7
好心肝診所繼續跟吳股長聯絡,希望診所內的人員、義工都能施打疫苗,基於小禾馨已經拿到疫苗,再加上好心肝診所提供意願書,吳股長判定這屬於合約診所,發給第一次疫苗共 15 瓶。
6/8
好心肝診所表示還需要疫苗,而且越多越好、都可以打得完,吳股長在科內會議時進行報告,余科長認為只要施打對象正確就可以打,同意再發給 100 瓶疫苗。
6/9
0602 專案防疫指揮會議中市長裁示,希望可以盡快打完這一波分配的疫苗,疾管科到中正健康中心詢問大型診所意願,合眾診所表示願意,發給合眾診所 2 瓶疫苗。
好心肝 2 診所各罰 200 萬!衛生局科長、專員、股長將被懲處
政風處表示,僅有 3 集團取得疫苗,分別為好心肝診所、禾馨診所、合眾診所。而在 6 月 8 日時,好心肝醫事人員幾乎已經打完了,前面已經給了 15 瓶,後面又發給 100 瓶會比較可疑,「明顯沒有經過審核,聽信所方的意見就給了。」
政風處說明其實可以去醫事人員系統來查「職登數量」,知道該診所有多少醫事人員,而還有一個 NIIS 系統,是疫苗打完之後會進行登入,就知道有哪些人打過;這在發給疫苗前都需要做釐清、審查的。比如像是好心肝說要給志工打,疫苗接種對象的 1~3 類中也有志工,但屬於「衛生保健志工」,必須登記在衛生局中,並不是隨便說是志工就可以打。
不過在 110 年疫苗接種計畫中,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並沒有限制疫苗施打的地點,只限制了施打的對象,所以在「診所施打」並沒有違反中央政策;但好心肝診所施打對象明顯非 1~3 類醫事人員,2 診所各開發 200 萬,相關承辦人員包含疾管科余科長、蔡專員、吳股長涉有行政違失,將依照《公務人員考績法》受到懲處,衛生局局長黃世傑則因為是政務官,會再另行懲處。
但即使在診所施打並沒有違法中央政策,卻依然違反台北市政策,當時台北市政府只有配發給醫院,在 6 月 15 日大規模施打之前,並未同意可以在診所自行施打。政風處表示,三大醫師公會當時都還在造冊,要把疫苗提供到聯醫、台大癌醫中心等醫療院所,很多醫事人員都還在排隊,但這 3 家就可以自己施打,明顯違反公平待遇,不過到底施打了哪些人,都還在調查,等調查結束後會再公布懲處,但合眾診所施打對象大部分是醫事人員。
禾馨婦產科院長林思宏則表示,5 月時,基層醫事人員都要到大醫院排隊,效率很差,基本上診所端的醫護根本打不到。但是禾馨民權診所的新生兒所佔比例是全台北市的 30~40%,如果醫護人員沒有施打,對於母嬰健康有很大影響,所以才會在 5 月 28 日向該選區的委員高嘉瑜求助,後來才由衛生局發給疫苗給醫護人員施打。
「我們很感謝他們,這沒有關說的問題,因為民權是台北市生產最多的地方,這是高委員幫忙,我們也是尋求一般的管道,拜託我們該選區的委員,後來都是跟衛生局聯絡,我們是要施打在基層的醫護上。」林思宏強調。
文/盧映慈 圖/何宜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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