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疫情進入社區流行階段!指揮中心:北北基桃高花 6 縣市醫院與長照機構暫停探視

因應國內COVID-19疫情進入社區流行階段,為防範疾病傳播、保全醫療量能,指揮中心今日宣布,在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花蓮縣等 6 縣市的長照機構、醫療機構,即日起暫停探病與訪視。指揮官陳時中表示,當然有一些特殊情況或緊急需要還是允許,在機構或院方的評估與同意下可以探病與訪視,但仍要遵守疫苗或快篩等相關規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宣布,因應國內COVID-19疫情發展變化,為防範 COVID-19 於住宿式長照機構與醫療機構內的傳播風險,即日起調整全國住宿式長照機構訪客管理措施、醫院探病管制措施。其中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花蓮縣的醫院,除例外情形暫停探病。

指揮中心說明,例外情形包括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依法規須家屬親自簽署同意書或文件;或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或其他因病情惡化、醫療處置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等情形,經評估有必要探病且經醫療機構同意等情形。

至於北北基桃高花 6 縣市以外的其餘縣市,醫院除例外情形外,仍維持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包含RCC)、精神科病房、慢性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病況危急者,得開放探病。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 1 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 2 名訪客為原則。

陳時中強調,北北基桃高花 6 縣市的例外情況與其他縣市的醫院,所有探病者都應出具探病當日採檢之抗原快篩、家用快篩的陰性證明。若完成 COVID-19 疫苗追加劑接種 14 天以上或確診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 3 個月者,得免除篩檢。在有條件的探病情況下,探病者須不具 COVID-19 相關症狀、未曾接觸確診個案或具相關公共場所活動史,且進入醫院仍應遵守全程佩戴口罩、社交距離等規定並落實手部衛生、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

指揮中心提醒,由於醫院屬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疫情期間儘量避免不必要的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為強化醫院感染管制,指揮中心籲請探病者儘速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並鼓勵探病者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民眾於進入醫院時,出示APP畫面,得免用其它實聯制措施,以保障自身及病人健康安全。另醫院相關管理規定,將視疫情發展滾動式修正。

而在全國住宿式長照機構訪客管理措施部分,北北基桃高花 6 縣市也暫停訪視,陳時中指出,住民若是有出現嚴重身心不適症狀,像失眠、血壓不穩、情緒暴躁等,機構無法安撫住民,需要家人探視來安撫情緒,經機構評估有必要可以當作另外情況來探視,這些例外情況與其餘縣市長照機構也須依循以下條件開放探視:

  • 訪客未完成疫苗追加劑達14 天以上者,應出具探視當日抗原快篩、家用快篩陰性證明。
  • 曾經確診COVID-19,解除隔離且距發病日未滿 3 個月者,可免除篩檢。
  • 優先安排在公共區域會面,不具備活動能力無法自行下床行動或單人房室之住民,可進入住民住房探視。

指揮中心強調,前述探視應遵循「衛生福利機構與榮譽國民之家因應COVID-19訪客管理作業原則」辦理,包括落實預約制、實聯制、詢問TOCC及限制有感染症狀者進入、每位住民每次訪客人數不可超過3人、不同住民訪客間維持社交距離、進入住房探視每住房每時段原則上僅開放1位住民接受訪客探視、全程佩戴口罩等。

指揮中心表示,將持續監測國內外疫情發展,滾動修正相關應變策略。請各類住宿式長照機構務必落實執行「住宿式長照機構COVID-19強化管制措施」及指揮中心公布之COVID-19相關措施指引,鼓勵機構工作人員與住民儘速接種追加劑疫苗,以提升個人及群體免疫力,並鼓勵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確保工作人員及住民健康安全。

文、圖/孫珞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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