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中重症解隔條件放寬!發病 15 天 「Ct值>27」可轉出專責病房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31日)宣布再放寬中重症解隔離條件,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因每日中重症個案很多有合併其他慢性疾病,接獲很多醫師反應,先前條件過於嚴苛,有些個案經過住院兩三週時 Ct 值仍然在 27 至 30 徘徊,但臨床上屬於不具傳染力,卻因先前條件導致原本疾病治療、手術遭延後。

因此上週與專家會議討論、檢視後,根據國外文獻,重症病人距離發病、陽性日 15 天以後進行培養,不到 5% 可培養出病毒,21 日以上基本上就無法培養出活病毒,因此 15 至 21 天當中,是屬於一個比較安全、解隔的狀況,因此依專家會議決議修訂中重症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治療條件,並自今 (2022) 年 6 月 1 日起實施。指揮中心指出,本次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重點如下:

  1. 將確診個案解隔條件區分為「非重症確診個案」及「重症確診個案」兩大類。
  2. 修訂中度住院隔離確診個案之解除隔離治療條件,調整為比照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
  3. 重症住院隔離治療之確診個案,如退燒至少1天,且症狀緩解,符合下列其中1項條件,可解除隔離,轉出負壓隔離病房或專責病房,並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 1次呼吸道檢體PCR檢驗結果為陰性或Ct值≧30。
  • 發病日或採檢日已達15天,且追蹤1次呼吸道檢體PCR之Ct值介於27~30,經感染科、胸腔科醫師或醫院評估小組綜合評估適合轉出。

指揮中心說明,依前述第 2 項條件解除隔離、轉出負壓隔離病房或專責病房者,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醫院可考慮優先安置於單人病室 (同為確診解隔者,得多人一室),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文、圖/李祉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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