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報告/比SARS死更多人,為何COVID-19難息眾怒?有四大疏失讓家屬心痛

「COVID-19是全世界的大災難,延燒時間長且史無前例,死亡人數遠超過SARS、H1N1與流感數十至數百倍。」前衛生署署長楊志良表示,疫情至今尚未進入尾聲,卻不見主管機關針對防疫政策進行全面檢討,也讓人十分痛心。

自2021年至今,許多人在疫情間痛失至親,長輩於家中或醫院確診死亡,往生後連最後的尊嚴都沒有,只能用屍袋包裹,隨即在24小時內火化,即便疫情三年過去,仍難平家屬眾怒。

楊志良認為,「政府應該要道歉。」他自掏腰包替染意死亡者的家屬負擔國賠官司費用,並控告衛福部未能事前備妥充足的治療藥物、快篩劑及疫苗,導致民眾喪命,受害家屬也在律師團協助下與衛福部至少開庭三次,想盡快找到真相。

控衛福部犯四大疏失

疫情三年過去,有 28 位家屬在防疫期間痛失 12 位親人,因來不及打疫苗、拿不到藥物、住不到病房、火化前難以與親屬告別,或因而病情急轉直下出現憾事等不同原因,都在心裡留下缺口。楊志良認為,衛福部犯了四大疏失。

疏失一:用藥指引不一致,延誤給藥黃金期。

楊志良表示,新冠確診後的救命藥物之一瑞德西韋,在台灣不只藥物進貨慢、連使用時機都是錯誤的,有些等到患者已進入加護病房,甚至轉重症、肺部嚴重纖維化受損才用藥根本來不及。

律師團在死亡個案病歷中發現有些患者根本沒有用到瑞德西韋,且第一線醫護人員對藥物使用標準不一致,「以國外瑞德西韋用藥指引,需早期使用、盡快給藥才有成效,不是等到後期才給。」對此,衛福部顯然有疏失。

疏失二:要求PCR才能住院,延誤救治黃金期。

因應大規模社區感染爆發,地方政府呼籲以快篩確診取代PCR篩檢,中央地方不同調,但衛福部規定「PCR檢驗結果是陽性」才能入院收治,造成當時許多患者遇到PCR篩檢塞車,檢驗結果需等上數小時,造成醫療延誤或在家中往生。

疏失三:放寬航空機組員規定前,疫苗根本不夠用。

律師團調查中顯示,國內針對邊境隔離措施放寬的3+11決策,始終爭議不斷,當時指揮中心比照歐美各國放寬邊境措施,未考慮他國累積施打人數均已百萬起跳,但台灣卻不是如此。

由於國內疫情爆發期較其他國家晚,疫苗到貨時間及施打時程皆晚於其他國家,國人覆蓋率也遠遠不足,卻比照他國開放隔離管制措施,使疫情在短時間爆發,讓民眾措手不及,固然有所疏失。

疏失四:死亡個案急送火化無法源依據

民眾在大規模疫情爆發後,致死率連帶攀升,為防堵疫情擴散,政府也要求迅速進行火化作業,但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確診喪葬指引」提到,應尊重各國傳統民情提供透明視窗型屍袋或設置臨時冷藏櫃,讓家屬能見往生者最後一面。

對比國內,卻有意要求其遺體在 24 小內緊急火化,剝奪家屬道別機會,也使不少家屬連親人遺體都未見上一面,在醫院及火葬場外痛哭。衛福部對此回應,僅要求「依照傳染病防治法迅速火化」,從未要求24小時火化。

但對比國內進行確診者遺體的處置方式卻不是如此,在政府給殯葬業者的公文強調,必須在接體車上完成入殮,隨即送往火化,形同要求 24 小時緊急火化的,並非傳染病防治法所示「要求盡速而已」,也讓人死的不明不白。

楊志良認為,此舉更是罔顧死者的尊嚴、文化、宗教、傳統及家屬心情,已知澳洲、紐西蘭、加拿大、新加坡等國,均無此規定,造成多家庭無法見上親屬最後一面的遺憾,上述種種指證也讓整起國賠案件進入漫長的訴訟階段。

欠COVID-19受害家屬一句道歉

「每一次開庭我都很難過,疫情過了這麼多年,有多少家庭無法放下?更不了解政府的態度在哪?」楊志良說,疫情趨緩、死亡數不降,卻從來沒有見到衛福部檢討,反而對防疫成果引以為傲,轉戰市長大選,實屬罕見。

「疫情三年之久,說要能平息和治癒喪親家庭的痛苦,這是不可能的。」楊志良質問,在疫情中受害與痛失親屬的家庭,政府是否該付出心力調查真相、坦承過錯、進而檢討,讓下一次疫情爆發時不再重演歷史,才是更重要的事。

文/謝承恩 圖/黃懷賢

◀︎ 上篇
下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