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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辨「氣質好動」、「過動傾向」和「ADHD」?職能治療師解答其中關鍵
2 歲多的小愷是家中獨子,個性活潑好動,平時喜歡東奔西跑,找大人一起玩遊戲,但孩子有時出現種種行為讓家長和老師頭疼,他們不禁懷疑孩子有沒有過動的傾向。職能治療師指出,「氣質好動」、「過動傾向」和「ADHD」大不同,但應該怎麼區分呢?
托嬰中心老師發現小愷玩玩具時,每個玩具都玩 1 次就不玩了,看到別人手上的玩具便想要去拿,有時候為了搶玩具會把同學推倒,家長腦中總是想著小愷才 2 歲多,而且他本來氣質就屬活潑好動,過些日子應該就會好一些,但隨著孩子 3 歲多了,小愷在環境中卻越來越失控。
家長們不禁有「此時需要去醫院給醫師評估了嗎?」的想法。孩漾全人發展工作室職能治療師郭虹吟指出,心理發展學家皮亞傑所提出的認知發展理論中提到,幼兒在 0-2 歲屬於感覺動作期,透過感官訊息及動作探索來發展認知及感覺動作能力。
郭虹吟表示,此時的幼兒喜歡跑跳、律動,注意力短暫,語言能力也正在建構發展,因此往往動作回應較語言表達快,且較以自我為中心,才時常讓周遭的大人們懷疑他們是否有過動傾向。但她強調,「氣質好動」、「過動傾向」、「過動症」很容易被搞混,但他們其實是不一樣的!
首先,家長們可以先瞭解的是孩子是否屬於好動類型,根據國外學者 A.Thomas 和 S.Chess 提出嬰幼兒天生氣質 9 大項度,其中「反應性大」、「活動量高」、「注意力分散度高」的氣質屬於好動類型。郭虹吟提到,若孩子擁有此類天生氣質,家長可透過適切的親職教養和幼兒園的學習過程,讓幼兒建立好生活秩序,便能逐漸學會在環境中控制自己的行為。
爸爸媽媽們依然可以密切觀察,若孩子直到 4 歲為止,仍有活動量偏高、衝動性偏高、難以專心等現象,便屬於過動傾向,此時就需要提高警覺。不過郭虹吟提醒,「過動傾向」並非就是過動症,「過動傾向」並非醫學上的診斷名稱,通常意旨孩子出現了一些行為表現符合診斷標準裡的部分項目,但還不到確認診斷的程度。
郭虹吟指出醫學上,真正會被診斷的是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Attention deficit and hyperkinetic disorders,簡稱 ADHD),主要分為「注意力不足」與「過動/衝動」的 2 大類型。雖然大部分 ADHD 患者同時表現出來不專心及過動/衝動的症狀,但也有不少患者以其中一種症狀群為主。
郭虹吟表示,簡單來說,ADHD 是神經生理性的問題,醫學上普遍認為是因為大腦的前額葉神經傳導物質失調而致。大腦的前額葉區域發育較其他區域慢,相比一般人慢了 3 至 4 年,導致 ADHD 兒童在周遭訊息的處理和分析組織較缺乏效率,大腦的衝動抑制功能出現控制不足也較難以自我偵測行為。
不過 ADHD 的診斷相當嚴謹,絕非單次就診就能判定,醫師除了會談的訊息外,也需要老師提供孩子在校的學習狀況,以釐清孩子面對的核心困難為何,並進一步安排臨床心理師會談及評估。因此郭虹吟提醒,標準僅參考,確切診斷仍需以專科醫師評估為主。
此外,即便觀察到孩子有症狀,也須符合某些條件,才可能是 ADHD 的表現。像是症狀須在 12 歲前出現(有些甚至能在 7 歲前可觀察到);在注意力不足的症狀或過動/衝動症狀中,符合 6 項以上,並持續超過 6 個月;深切影響到孩子的日常生活功能,橫跨到家庭及學校 2 種場域以上。
郭虹吟補充,後續的治療方式,學齡前一般建議以行為治療、感統訓練為主,而學齡後的治療,則依學習的狀況來採取藥物治療,藉由藥物讓大腦的神經傳導物質調節的更好,大腦便能在一定的時間內專注而有效率的執行活動。但藥物治療並非治療 ADHD 的唯一解方,在這段時間內,郭虹吟認為透過認知行為訓練、感統訓練、體能運動等活動,也可進一步鍛鍊孩子大腦的執行功能。
文/陳韋彤 圖/孫沛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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