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本土疫情持續升溫,今(13 日)又新增 13 例本土案例,日前一度傳出將提升防疫等級,讓不少報稅人擔心群聚增加不必要的風險,對此財政部昨(12 日)臨時召開會議討論,並確認將綜所稅、營所稅申報及繳納展延一個月延長至 6/30。
根據財政部指出,依照稅捐稽徵法第 10 條規定,因天災、事變而遲誤依法所定繳納稅捐期間者,該管稅捐稽徵機關得視實際情形,公告延長其繳納期間。因應社區傳播風險升高,為免民眾於短時間內前往國稅局申報,因為群聚可能發生疫情擴散,因此,財政部依稅捐稽徵法第 10 條規定,於 12 日公告全面延長 109 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至 6 月 30 日。
綜合各面向,最終會議結論為延長綜所稅、營所稅申報期 1 個月,截止日從 5 月 31 日延至 6 月 30 日,但財政部呼籲民眾儘量在 5 月底前完成,避免因臨時延長報稅期,導致原先的繳款條碼過期、須重新申請等細節問題。
至於房屋稅開徵期則維持 1 個月至 5 月 31 日截止,主要考量房屋稅採開單課徵,民眾只需繳納稅款便完成,在家就可線上以信用卡、行動支付或轉帳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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