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今起北北基桃長照機構、醫院暫停探視!陳時中公布相關指引措施

今(9日)本土案例暴增 11 例,另境外也增 49 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官陳時中表示,針對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及基隆長照機構及醫院相關探視措施也進行更改。

住宿式長照機構訪客、新進住民管理應變措施

一、訪客管理:

除例外情形暫停探視。例外情形經機構同意可探視者,應出具訪視前3天內採檢之自費篩檢陰性證明。

二、新進住民管理:

新進住民不論是否已完成COVID-19疫苗接種,均須出具入住機構前3天內採檢之自費篩檢陰性證明;依機構人員完成COVID-19疫苗應接種劑次14天以上比率,採取對應之管制措施:

1.如為工作人員達90%以上且住民達80%以上之機構,自入住機構次日起14天內避免參加團體活動
2.如為工作人員未達90%或住民未達80%之機構,則自入住次日起隔離14天,或自入住次日起隔離7天,於第7天進行自費篩檢,陰性者可解除隔離,但仍須避免參加團體活動,之後於第14天再進行1次自費篩檢。

此外,因應國內 Omicron 本土疫情連環爆發,指揮中心也表示,為確保醫療機構對疫情的因應及保全醫療量能,自即日起調整以下醫療應變作為:

一、探病管制:

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之醫院除例外情形外,禁止探病。符合例外情形經醫院同意探病者,應出具探視日前 3 天內抗原快篩或 PCR 檢測陰性證明。

探病者為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 14 天(含)以上者,以公費篩檢;未完成者,以自費篩檢。探病者若為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 3 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二、住院病人及陪病者入院篩檢:

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之醫院或入住前14天內居住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之住院病人及陪病者,無論有無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預定(非緊急)住院者,於入院前3日內公費篩檢;緊急需住院者,於入住病房前公費篩檢。住院病人及陪病者若為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三、住院病人之陪病者管理:

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之醫院,陪病人數以1人為原則。陪病者須不具COVID-19相關症狀,亦未曾接觸確診個案或具相關公共場所活動史。

四、醫療照護人員管理:

專責病房之醫療照護人員應完成COVID-19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可接種追加劑疫苗者,於111年2月1日前應完成接種,未完成者應評估調整職務內容。

桃園市之醫院所有單位(除專責病房) 醫療照護人員,未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者,每週定期進行公費篩檢。

文、圖/李祉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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