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輕重症分流收治,確保醫療量能及病人能即時獲得醫療照護,衛生福利部提供 COVID-19 確診個案居家照護者使用公費「臺灣清冠一號」,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柯富揚表示,確診個案流程中,分為兩個,一個是個案自己視訊診療、以及政府,視訊可以透過app來掛號,或是撥打相關諮詢專線,此外,若有主責醫院的確診個案,可依該主責醫院有無中醫部門來進行診療。
若沒有中醫部門,則可以透過醫院安排中醫師會診,接著中醫師進行視訊診療時評估個案是否需要用到清冠一號,取得同意後就可以使用,取藥部分確診個案可以委託親友到機構來取藥,或是由醫院送到住所,相關申請流程如下:
預約視訊診療得採以下方式:
- 由地方政府指定責任院所:個案可連繫責任院所,請該院所協助安排中醫師通訊診療評估個案狀況。
- 民眾自行預約:可利用中醫師全聯會網頁查詢提供通訊診療院所名單及聯絡方式;或撥打22縣市中醫師公會專線協助媒合住所附近中醫院所進行通訊診療。
診療後之領藥/取藥方式:
個案可委託親友至通訊診療之中醫院所領藥,或由通訊診療之中醫院所送藥至個案住所。
衛福部因應疫情需要,已依藥事法第48條之2規定,核准8家中藥廠於國內專案製造「臺灣清冠一號」,藥品類別為中醫師處方用藥,須由中醫師診斷開立處方後使用。該藥品可運用於治療新冠肺炎無症狀或輕症者,降低重症風險,並非預防保健使用,呼籲民眾不要自行購買來路不明宣稱清冠一號之中藥方,以免誤服導致傷害。
另收治於醫院或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之確診個案,若有使用「臺灣清冠一號」需求,亦可請主治醫師會診中醫師,經中醫師依其臨床症狀及評估治療效益與風險後,開立公費「臺灣清冠一號」提供口服治療,協助病人減緩症狀。
文、圖/李祉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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