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中重症才能使用口服抗病毒藥物?指揮中心:主要用於無症狀、輕症的早期投藥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今天強調,關於口服抗病毒藥物,目前總共採購70萬人份,最主要就是用在無症狀跟輕症的個案,並不是到中重症才來使用。近期有看到網路上有在流傳一種說法,指口服抗病毒藥物很高貴,只有中重症的個案才可以使用,這個說法並不正確。

羅一鈞指出,根據臨床的評估,符合有65歲以上或是先前公布過13種的重症高風險因子,比如說有糖尿病、心血管疾病、BMI超過30或者是有抽煙這些過去的紀錄等,就符合高風險因子的這個依據,醫師處方就可以來使用藥物,那不用等到中重症。

羅一鈞說明,事實上中重症發生的時候是由醫師來評估最適合的各類治療藥物,多半醫師評估之後會使用的是瑞德西韋這一類針劑的藥物,當然少數情形也是可以來使用這個口服的莫納皮拉韋,那也有像單株抗體等的藥物,會視變異株的情形再來做一些可能的使用,另外有一些像類固醇或是免疫調節劑等也會視情形來提供。

羅一鈞表示,事實上中重症很少會有機會使用到口服抗病毒藥,主要還是給無症狀、輕症的個案在早期的時候來投藥。目前已經簡化相關的一些領用流程,也有增設這個配置點來提升這個藥物取得的可近性。到昨天為止統計是已經有使用這個1,249人份的口服藥物,是屬於輝瑞的新藥,另外有710份是莫納皮拉韋,加起來總共已經有開出1,959人份。而藥物的使用情形會隨著鋪貨下去,以及增加開設點,與開立處方的便利性之後會再提升。

羅一鈞補充,另外針對這個住宿型的長照機構的投藥,因為有其特殊性,這些長照機構的人員跟住民,尤其是住民的部分屬於高風險的機會都蠻大的,無論是因為年齡或是慢性病的關係,所以昨天有發出公文給各縣市政府的衛生局以及長照機構。

羅一鈞提到,只要是屬於住宿型長照機構確診者的密切接觸者,那不用等到PCR陽性,在快篩陽性的時候就已經可以先符合投藥治療的資格,比照確診個案來開立治療用藥,那很多是會使用到莫納皮拉韋,如果有管灌飲食的話會使用莫納皮拉韋,若可以口服吞藥的話就可以評估來開立輝瑞的新藥來降低中重症的風險。

羅一鈞說,因為5月12日新制會上路,不過從5月5日到5月12日期間,住宿型長照機構相關人員已經可以用這個快篩陽性來比照確診個案的方式後來開立治療用藥,這也會適用居家照護的各項給付規定。

文/圖、孫珞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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