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痛是很常見的症狀,牙痛則是疼起來要人命的疼痛,而經痛更是眾多婦女一個月要承受的痛苦夢魘,碰上了這些惱人的疼痛問題,許多人第一個反應就是去藥房買止痛藥吃,以減緩與壓制疼痛感。往往不知不覺止痛藥吃過頭了,就出現了「藥物服用過量頭痛」(Medication Overuse Headache,MOH)的後遺症。
全台有25萬人受藥物過度使用頭痛之苦
國外研究期刊指出,藥物過度使用造成的頭痛是第6大造成疾病負擔的神經內科疾病(偏頭痛是第2名)。台灣本土研究發現,藥物過度使用頭痛的發生率約占總人口1.1%,換算全台約有25萬人深受這種頭痛的痛苦。
更嚴重的問題是,藥物過度使用頭痛的病患,其腦部的神經內分泌物質,還有正子攝影(18F-FDG PET)下的腦部活性,都會產生改變,且有相當高的比例會出現焦慮、憂鬱等負面情緒的精神障礙問題。
你有藥物過度使用頭痛的症狀嗎?
根據最新版國際頭痛診斷標準(ICHD-3beta),藥物過度使用頭痛的診斷症狀有2個:
1、 是病患本身有每個月15天以上的頭痛(可能是各種原發性頭痛,例如偏頭痛或緊張性頭痛)。
2、 在超過3個月的時間裡,使用超量的止痛藥。
由於3大類止痛藥中的Acetaminophen與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在一般藥房中都可以買得到,使得止痛藥可以輕易取得,因此也容易導致止痛藥物使用泛濫的問題,進而造成藥物過度使用頭痛的病症。
使用止痛藥時切記3原則
所以,在使用止痛藥時,要切記以下三項原則,以免服用過量為害健康。
一、止痛藥飯後再吃,避免腸胃不適:
止痛藥會使胃黏膜保護因子受到抑制,對於老人、曾有胃潰瘍、腸胃出血或其他胃部不適者,服用止痛藥發生腸胃不適副作用的比例較高。所以建議止痛藥要在飯後服用,以改善或避免腸胃不適的症狀。
二、疼頭症狀愈輕止痛藥愈有效,切忌與其他藥物混用
止痛藥愈早吃藥效愈好,例如輕度頭痛時吃藥,效果可達80%,重度時吃藥,效果只有30%,最好是遵照醫生處方錢的劑量服用止痛藥,切勿自己額外服用其他成藥或多餘劑量,以免導致肝腎傷害。
三、每月服用止痛藥不可超過8天:
為了避免藥物過度使用頭痛的發生,一個月止痛藥最多不可以超過8天(不是8次),當天服用次數並無特殊限制,但原則上還是不要超過8次。有研究發現,止痛藥物過度使用造成頭痛加劇,通常是一個月需吃止痛藥大於10天以上。
所以,如果頭痛症狀過於頻繁,出現藥物過度使用頭痛的病患,應該到專門的頭痛門診就診,由神經內科醫師協助減藥,並給予適當的頭痛預防藥物,或是住院進行戒除止痛藥的療程。
文/陳亦云 圖/何宜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