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買藥妝要當心!食藥署提 8 品項是醫材,別做 「這」行為避免重罰

疫情過後,暑假出國旅遊又成了民眾首選!國人喜歡到藥妝店採購,食藥署提醒,大買特買的同時也要注意購買的產品是不是醫療器材,想攜帶或郵寄醫療器材回國,要先注意相關輸入規定,避免觸犯規定被罰款,影響出國好心情。

食藥署表示,依據特定醫療器材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第 6 條第 4 項規定,攜帶或郵寄方式輸入專供個人自用之醫療器材,符合下列品項且未超過數量上限者,得以便捷通關方式輸入,且以半年 1 次為限:

  1. OK 繃:合計不超過 60 個 (片)。
  2. 液體 OK 繃:合計不超過 4 條 (罐、瓶、支)。
  3. 醫用棉棒:合計不超過 200 支。
  4. 衛生套:合計不超過 60 個。
  5. 衛生棉條:合計不超過 120 個。
  6. 日拋隱形眼鏡:單一度數 60 片,每人以單一品牌及二種不同度數為限。
  7. 矯正鏡片:合計不超過 1 副。
  8. 醫用口罩:合計不超過 250 個 (片)。

帶回或郵寄的醫療器材,仍有一些規定要遵守,例如,有些人會把多餘用不到的產品上網兜售,殊不知這種行為是違法的。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提醒,以便捷通關方式輸入之個人自用醫療器材,僅供個人使用,如有販售、轉讓或轉供他用之行為,則涉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 35 條第 2 項供售限制規定,依同法第 70 條第 1 項第 10 款最重可處新台幣 1 百萬元罰鍰。

食藥署針對國內醫療器材有上市前審查、上市後監視、製造廠品質系統查核等全生命週期管理,以保障民眾使用醫療器材的健康與安全。民眾自行由國外攜帶或郵寄輸入的醫療器材,除了產品售後服務沒有保障,產品使用之安全性及效能亦須自行負責。

文 / 黃慧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