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往海關對進口馬鈴薯採取凡驗出單顆發芽即整批退運,但根據台美貿易協定(ART),若馬鈴薯龍葵鹼含量低於 200ppm,單顆發芽也可放行進口,剔除腐爛個體,無須整批退運,引發熱議,網路更流傳「有毒馬鈴薯流入市場」訊息。
近日,網路瘋傳「有毒馬鈴薯恐流入市場」,而美方貿易障礙報告(ART)揭露行政院將開放美國發芽馬鈴薯輸台,若馬鈴薯龍葵鹼含量低於 200ppm,發芽也可放行進口,剔除腐爛個體,無需整批退運;此外,剔除發芽部分,馬鈴薯仍可加工使用,引發輿論恐慌與抨擊。
為此,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署長杜麗華親上火線澄清,發芽、腐爛或含毒素的馬鈴薯不可能進入市場,從輸出前到邊境檢驗均有層層把關,確保國內食品安全無虞。台灣的防檢疫體系很堅強,呼籲不要再以謠傳傷害台灣的防檢疫體系。
杜麗華指出,美國出口馬鈴薯前須取得檢疫合格證明,若有病蟲害、附帶土壤或發芽情形,均不得輸台。產品抵達台後,衛福部會進一步檢驗腐爛、發霉及茄鹼含量,若不符規定,將直接退運或銷毀。
此外,農業部也會針對病蟲害與芽體進行查驗,一旦發現發芽個體,將立即封存並運往指定地點處理,不合格者整批棄置,僅有通過檢驗的產品才會進入後端加工流程。

針對外界質疑輸入馬鈴薯的食用安全,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許朝凱表示,台美對等貿易協定及美國對各國貿易障礙評估報告提及之加工用馬鈴薯 (chipping potato﹐processing potato),輸台之前,均應符合農業部的檢疫條件規範。
抵台後,還需通過邊境查驗、後市場抽驗的把關。若發現有腐敗或龍葵鹼含量逾限量等違反衛生標準情事,即應整顆丟棄,不得僅將腐敗或發芽部位切除;確保安全無虞後,方可進入後續加工或流通。
許朝凱指出,考量馬鈴薯中的龍葵鹼等天然配醣生物鹼物質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影響,原本就已訂有「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無論是否有肉眼可見芽眼或芽體,其總配醣生物鹼含量上限為 200 ppm。
若於運輸及儲存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發霉、腐敗等情形,一般食品衛生標準中也已明確訂定管理要求。食品如未符合相關規定,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辦,確保國人食用安全。
食藥署將持續與農業部密切合作,於邊境查驗及後市場抽驗,確認馬鈴薯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共同把關。建議購買馬鈴薯時,應選擇外皮光滑、無芽眼、無綠變且質地堅實的馬鈴薯,並儲放於陰涼乾燥處。
文 / 黃慧玫、圖 / 楊紹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