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6月23號起打過第一劑疫苗的人可以接種第二劑!不管公費、自費都可以打

先前不少民眾反應自費打了第一劑疫苗後沒辦法打第二劑,指揮中心今日公布新措施,表示今年6月23日起,陸續配發AZ COVID-19疫苗至地方政府衛生局,提供先前已接種第一劑AZ COVID-19疫苗的民眾完成兩劑疫苗接種,其中的對象包含公費及自費。

截至6月18日止,已有2.7萬名民眾完成兩劑AZ 疫苗接種,經過評估目前可調度的剩餘疫苗數量,可提供4月12日至5月9日以前約6.7萬名已接種第一劑疫苗的民眾繼續接種第二劑AZ COVID-19疫苗,並視疫苗供應及接種情形,適時調整疫苗配發進度。

指揮中心表示,根據世界衛生組織(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與醫學期刊「刺胳針」(The Lancet)等國外臨床試驗資料分析顯示,完成兩劑AZ COVID-19疫苗(間隔 80 天)的追蹤結果證實,可預防6成以上有症狀感染之風險;當接種間隔 12 週以上且完成 2 劑接種,保護力可達 81%。

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專家建議兩劑AZ COVID-19疫苗接種間隔至少8週,而間隔10至12週再接種第二劑疫苗的效益更佳,故指揮中心籲請民眾可於第一劑接種後10-12週完成第二劑接種,使疫苗發揮最大效益。

因為像是指揮官陳時中也已經打第一劑尚未打第二劑,對此措施開放,媒體詢問部長會不會去打?陳時中說:「如果量夠就會去,不要浪費已經打了第一劑。」

指揮中心提醒,為確保疫苗接種安全,建議先前曾因接種疫苗或任何注射治療後發生急性過敏反應的民眾,於接種後請在接種處或附近留觀至少30分鐘,一般民眾則建議至少留觀15分鐘,並自我密切觀察15分鐘,以利即時處置該類急性過敏反應。

指揮中心也提醒民眾,接種AZ COVID-19疫苗後的28天內,如有發生嚴重持續性頭痛、視力改變、癲癇、嚴重且持續腹痛超過24小時以上、嚴重胸痛或呼吸困難、下肢腫脹或疼痛、皮膚出現自發性出血點、瘀青、紫斑等任一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告知疫苗接種史,以利醫師及早釐清病因,並給予適當的臨床處置。

文、王芊淩/圖、何宜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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