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醫療
快訊/健保部分負擔新公告!5/15 起上路,門診藥品、急診部分負擔受影響
衛生福利部今(8日)公告使用者付費部分負擔調整,並自 111 年 5 月 15 日起正式實施,健保署李伯璋署長表示,這次部分負擔改革,重大傷病、中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群的負擔 也納入考量。
李伯璋表示,此次調整主要目的不是彌補健保財務的缺口,而是透過小 幅度調整使用者付費部分負擔來控制不必要醫療支出。
而此次調整內容包括門診藥品、檢驗及檢查及急診部分負擔,推估計收金額近百億元。門診藥品部分負擔,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收取藥品部分 負擔 20%,最多收 300 元,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維持現行收取方式,藥費 100 元以下免收取藥品部分負擔,101 元以上收取 20%,最多收 200元。
另持慢性病連續病處方箋第 1 次調劑比照一般藥品處方箋需收取藥品部分負擔,但第 2 次以後調劑維持免收,影響人數約 896 萬人。
此外,門診檢驗、檢查部分負擔,經轉診至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收取 10% 部分負擔,前者最多收 200 元,後者最多收 150 元,但未經轉診至該二 類醫院,將收取 20% 的部分負擔,前者最多收 400 元,後者最多收 300 元。
地區醫院 500 元以下免收,501 元以上收取 10%,最多收 100 元, 西醫基層診所、牙醫及中醫之檢驗、檢查費用 1000 元以下,免收部分負 擔,1,001 元以上收 100 元,影響人數約 981 萬人。
在急診部分負擔方面,在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調降急診檢傷分類 「第 1-2 級」部分負擔,從 450 元分別調降為 300 元、200 元,「第 3 級」維持 550 元、300 元,「第 4-5 級」從 550 元調高為 800 元、600 元, 影響人數約 117 萬人。
李伯璋署長強調,本次部分負擔調整,5 成民眾不受影響,4 成民眾 每日負擔不到 4 元,對於法定免部分負擔的民眾如重大傷病、分娩、山 地離島地區就醫,以及有其他單位補助的低收入戶、榮民等,均不受影響。
另對於經濟弱勢族群如中低收入戶或無力繳納健保費民眾之配套保障措施,健保署提供分期繳納、紓困貸款、並擴大推動愛心捐款專案予 以協助補助其經轉診的門診藥品及門診檢驗檢查部分負擔費用,符合資 格的民眾,得檢具證明文件及醫療費用收據,向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申請。
文/李祉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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