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無症狀與輕症者解除隔離條件放寬!最快 4 天內採檢 2 次陰性即可轉自主健康管理

由於本土疫情持續升溫,目前已連 4 天確診人數破千,為維持醫療量能,指揮中心今天再度針對輕症、無症狀確診者修訂解除隔離條件,最快 4 天內採檢 2 次陰性(Ct 值大於等於 30),或 5 到 9 天採檢 1 次陰性(Ct 值大於等於 30)即可解除隔離。

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對於無症狀及輕症確診者,經 4 月 16 日專家諮詢會議決議調整解除隔離條件,只要無症狀或症狀緩解,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即可解除隔離治療,並進行 7 天自主健康管理:

  1. 距發病、採檢日第 4 天內,追蹤 2 次快篩或 PCR 陰性(Ct 值大於等於 30
  2. 距發病、採檢日第 5 至 9 天內,追蹤 1 次篩或 PCR 陰性(Ct 值大於等於 30
  3. 距發病、採檢日達 10 天,無須採檢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 為避免遭遇偽陽性或採檢品質的質疑,PCR 或快篩都一定要由醫事人員採檢,因此條件 1 和條件 2 不適用於居家照護者,居家照護者仍維持隔離滿 10 天無須採檢的解除隔離條件。

而境外移入個案,於入境 7 天內提前解除隔治療者,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至入境第 17 天,並於入境第 10 天及有症狀時自行執行 1 次家用快篩

文、圖/孫珞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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