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 7 月 19 日起戶外工作、騎車可脫口罩!防疫措施再放寬

夏季天氣炎熱,加上本土疫情趨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9)日宣布,考量國內疫情趨緩,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7月19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其中放寬「騎機車/腳踏車」及戶外從事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得免戴口罩,

指揮官王必勝表示,騎機車或腳踏車可以不用戴口罩,天氣悶熱戴口罩相當不舒服,另外,原先規定在農林漁牧工作空曠處不用戴口罩,現在擴大戶外工作者在空曠處工作可不用戴口罩,例如建築工作者。至於室內唱歌時仍需戴口罩,此外,指揮中心表示,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 室內外從事運動。
  2. 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
  3. 自行開車、騎機車/腳踏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
  4. 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5. 戶外從事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
  6. 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7. 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此外,若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例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其他規範如下:

  • 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應嚴格遵守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 賣場、超市、市場:依營業場所/公共場域防疫措施,不另要求人流管制;開放試吃。
  • 高鐵、臺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除外)、國內航班等交通運輸:於運具內(車廂、船舶、航空器)開放飲食。
  • 飲場所:應嚴格落實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違反上述措施者依法裁處並限期改善,未完成改善者,不得提供內用服務。
  • 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依內政部規定之防疫措施辦理。

文/李祉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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