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外國人在台確診自付隔離治療費用!指揮中心:明年 1 月 1 日實施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自從 10 月 13 日邊境開放以來,就有針對非本國籍人士的隔離治療費用進行檢討,指揮中心規劃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在台期間確診 COVID-19,需自付確診隔離治療費用。

莊人祥說明,只要是外籍人士、非本國籍人士,也不具有健保身分,從明年的 1 月 1 日起,若在台確診,確診之後的所有相關費用,都會有由個人自行負擔,這部分會請相關部會幫忙,對於其所管轄人士或是外國民眾來做宣導。

指揮中心指出,現行民眾於國內確診後隔離治療或隔離治療期間之相關醫療費用,不分國籍、或是否具健保身分,均由政府預算支應。

依據監測資料顯示,今年截至 11 月 28 日止,非本國籍人士確診個案數計 260,929 例,占本年確定病例數 3.2%,其中 112 例為中、重症個案。

為因應入境旅客人數穩定成長,預計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確診隔離起始日),調整 COVID-19 確診隔離治療費用支付對象 (以確診當下之身分別為主):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不論是否具健保身分)、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以及在台受聘僱之外籍人士(含藍領移工、白領應聘、失聯移工、境內僱用之外籍漁工等),其確診隔離治療期間相關費用由政府預算支應。

二、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如於在台期間確診,其確診隔離治療期間相關費用由個案自行負擔。

指揮中心說明,請相關部會(外交部、內政部、教育部、交通部等)宣導不具健保身分之外籍人士(含旅客、短期來台交換學生等)於入境前建議投保醫療險,在台期間應遵守現行防疫規範,外出時可攜帶乾洗手用品隨時保持手部清潔,返回住所時,確實執行手部衛生。

指揮中心提醒,如果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或嗅、味覺異常時,應佩戴口罩,儘速就醫,不要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及前往其他公共場所,確保防疫安全。

文、圖/孫珞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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