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COVID-19 疫情上升,平均每日新增204例COVID-19本土個案,預測6月底會達高峰,不少民眾出現二度確診,也讓疾管署不得不呼籲,特定場所把口罩戴好戴滿才能入內。
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指出,自112年5月31日起醫療機構、醫事機構、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持續列為佩戴口罩指定場所,另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服務對象維持快篩頻率為每週一次,定期篩檢措施至6月30日止。
全程戴口罩規範及場所
疾管署今日表示,因應近期COVID-19疫情有升溫現象,為保護民眾及機構人員健康,自112年5月31日起醫療機構、醫事機構、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持續列為應佩戴口罩場所,並維持裁罰規定。
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應依規定全程戴口罩。
(一)醫療機構:醫院、診所及其他醫療機構。
(二)醫事機構:藥局、醫事檢驗所、醫事放射所、物理治療所、職能治療所、助產機構、精神復健機構、居家護理機構、居家呼吸照護所、護理之家。
(三)老人福利機構:長期照護機構、安養機構、其他老人福利機構。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特殊場所建議戴口罩
但如果是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除維持原列情境,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復康巴士、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時以外。
另外,也調整「搭乘救護車時」及「出入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等高感染風險場所時」亦為建議戴口罩。
其餘場所民眾自主決定
若不是上述場所等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但相關細節得另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疾管署另說明,同時考量近期機構住民篩檢陽性率於1.4%-1.6%間,且住宿式機構照顧較多慢性病及重症高風險族群的長者,故延長COVID-19公費快篩措施服務對象仍維持快篩頻率為每週一次,至今年6月30日止。
疾管署強調,防疫回歸常態後,仍將持續運用確診(併發症)通報趨勢、醫療資源使用情形、口服抗病毒藥物開立數、變異株監測等多元指標掌握疫情變化,也提醒民眾應持續配合戴口罩規定及建議,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禮節。
圖、文/謝承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