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跟風「老司機求上車」 性防法 8/15 上路!散播性影像可 5 步驟報警懲處

為保障性影像犯罪被害人權益,「性暴力防制四法」於今年 2 月修正公布,其中有關網路性影像移除下架規定,將自今年 8 月 15 日施行,若民眾發現有性侵害、未經他人同意散布性影像等可以蒐證報警。

當自己的性愛影片或未經同意散播的外流影片,被網友或有心人士發布在網路上,很多受害者經常求助無門,甚至無法將影片從網站上下架或移除,更多網友還會在下方留言「求上車!」成為再次散播者。

遇到網路老司機怎麼辦?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指出,過去根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13 條,有一條針對性影像限制瀏覽或移除規定,為了杜絕不法的性影像移除規範,已經明訂細則,民眾可以透過五大步驟進行蒐證。

第一是不篩除對方好友、帳號和對話進行蒐證,第二也不要輕易讓加害者現有異狀,第三保留影響截圖、側錄、對話紀錄,第四寫紀錄下散步者帳號、影像網址和 IP 位置,第五,連絡性影像處理中心進行處理。

性影像外流 FB、IG 如何蒐證?

根據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統計,自性防四法於今年 2 月修正公布後,性影像處理中心今年 2 月至 6 月接獲申訴案件共計 1327 件( 888 名被害人),較去年同期成長 5 倍。

其中以散布者類型及散布平台分析,散布者類型最多為網友高達 82 %,其次為現任或前任伴侶占 16 %,散布平台以社群平台 35 %最多,成人影音平台 33 %次之,成人論壇 13 %居第三位。

張秀鴛指出,若受害者遇到網友或他人散布性影響至社群平台,如臉書、IG,可以全版保留截圖和時間、搭配螢幕錄影與截圖、紀錄散步者帳號、側錄被散部的影像業面,並散布者的 ID 和帳號連結記錄下來。

要求平台下架影像嚴重可封網

根據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知網頁資料涉有性侵害、未經他人同意攝錄、未經他人同意散布性影像、製作不實性影像等犯罪嫌疑情事,應通知網際網路平台業者,並副知地方主管機關。

張秀鴛表示,地方主管機關應令平台業者於期限內限制瀏覽或移除犯罪有關網頁資料,同時保留犯罪資料180 日供檢警單位調查偵辦,未遵守者,將依法處以行政罰鍰,最重可對業者「封網」。

根據統計,經通知網路業者,大約有 71 %的案件已成功移除,未配合移除下架者計 61 個網路平台,皆為境外網路平台。值得一提的是,以移除性影像速度最快的前 3 名分別為 FB、 IG、Youtube等社群平台。

而衛福部因應此次修法,自今年 8 月 1 日起,將性影像處理中心諮詢熱線(02-6605-7373)服務時間延長為上午 9 時至晚上 22 時,365 天全年無休,受理民眾諮詢性影像移除相關疑問。

圖、文/謝承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