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發專利藥核價優待範圍擴大!石崇良:10 月討論草案

行政院今舉行生技產業策略諮議委員會議開幕式,健保署長石崇良亦出席與會,並於會中提到,下半年將就國內學名藥相關給付制度進行調整,以期增加台灣學名藥製造競爭力,並朝向「三同同價」的方向努力,並將在國際上市兩年內、在台灣申請藥證,也納入首發藥物優勢政策。

「專利藥」即某個單位或藥廠經過研發、臨床試驗等過程,開發出來的全新藥物,通常享有 20 年的保護期,而保護期滿後,由原開發藥廠製作的藥物就稱為「原廠藥」,其他合格藥廠以同樣成份與製程生產的藥品,就被稱為「學名藥」。

健保「兩策略」加速新藥納保

石崇良指出,今年健保總額計 8300 億,明年預計會到 8700 億左右,不過最終總額成長還要看健保會協商結果,為提供國內產業市場支持,曾與經濟部多次會談、收集產業意見納入藥品政策中,其中包括「藥品」與「數位醫療」等兩個重點。

針對新藥引入方面,石崇良說,要考量實證、效率、資源等 3 大層面,目前已經就「平行審查」、「暫予支付」等兩個做法加速,其中臨床使用缺口、突破性新藥適用平行審查,而健保署亦核准 3 項癌藥為暫予給付,2 年期滿後會在進行評估,再考慮是否持續納入健保給付。

首發新藥優待適用範圍擴大

針對新藥開發,石崇良於會後補充,過去提供「台灣首發新藥(專利藥)」提供健保核價優待,符合「在台灣製造」、「在台灣取得全球第一張藥證」的新藥,可得到較好的健保價格、以此鼓勵在台製藥新藥。

石崇良表示,目前研議修法、將範圍擴大納入「在任何地區取得藥證兩年內、於台灣申請該類藥品在台首張藥證」且「在台灣製造」者。即,未來只要是在台灣製造,不論是在地研發廠商或外資在台設廠、委託開發暨製造服務(CDMO)等形式都可以適用前述優待,石崇良提到,相關草案預計於 10 月與各界討論。

健保拚學名藥核價調整

此外,石崇良說,從國內產業觀點來說,多數會認為,台灣在學名藥製造比較有競爭力,而台灣學名藥使用量達 70%,以健保申報價格來說,僅佔健保藥費的 40%,各界期待有更明確的學名藥政策,並朝向「三同同(核)價」方向努力,而其中「三同」代表「同成分、同含量/劑量、同劑型」。

石崇良於會後接受媒體電訪說明,原本健保針對原廠藥與學名藥給予不同價格,但認為相關藥物在食藥署把關下,品質相同、藥價也都該一樣,不該在原廠藥跟學名藥差別。

此外,為了鼓勵學名藥加速研發,石崇良說,專利期結束後,前 2 或 4 張學名藥核價上會有比較高優惠,各家有市場競爭,藥價也比較能降下來,降下來藥費才能去挹注更多新藥,明年上半年有機會實施。

石崇良解釋,健保核價採行「三同同價」,可鼓勵學名藥生產、提高其競爭力,若某學名藥與原製造廠有較大價差,對醫療院所端亦可鼓勵使用該學名藥,並將價差下節省的藥費回饋到院方的藥費點值上,也有助於健保收納更多新藥。

生技產業不能只靠健保

但行政院生技產業策略諮議委員楊泮池於會中指出,把所有的新創公司的市場都放在健保,是不夠支持產業發展的,健保也受不了,相關資助一定要脫勾、尋求其他財源支持,才能讓台灣學名藥打國際杯,如果都是齊頭式平等、定期依規定把價格往下修,這是沒用的,應該要設法鼓勵台廠將學名藥外銷。

石崇良對此表示認同,他笑說,楊泮池此言讓他「如釋重負」,健保財務結構中,多數資金來自薪資所得者繳納的一般保費,若期待健保支撐台灣生技產業,健保總額要再增加 3000 多億才夠,因此勢必要考慮多重資源分配,無法全靠健保保費率來承擔。

不過,石崇良也提到,目前僅有醫材可以採用「差額負擔」,藥品只有「給付」、「不給付」兩個選項,確實受限於法規,且沒有納入健保的藥物要依照《醫療法》、經各地方衛生局核准,產生各地標準不一、曠日廢時、程序重複問題,下一步要建立平台,讓各衛生局核准可以有參考依據。

文/林志怡 圖/孫沛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