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俄烏戰爭、通膨、因解封傳染病增加,全球現在面臨缺藥潮!食藥署表示,各國皆面臨藥品供應穩定性問題,預計新增 117 項藥品,擴大為 481 項,新增項目中又以「抗感染藥」增加最多。
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表示,食藥署於112年11月1日修正「藥事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必要藥品清單」,擴大必要藥品品項為 481項,其中新增117項、刪除34項。
新增最多前三項類別,分別為抗感染藥品共 29 個品項、抗腫瘤及免疫調節劑共 19 個品項及心血管藥品共 12 個品項。
陳惠芳指出,若必要藥品如有無法繼續製造、輸入或不足供應情況,藥品許可證持有藥商應依藥事法第27條規定通報,以保障民眾用藥權益。
依藥事法第27-2條規定,藥商持有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為必要藥品許可證,如有無法繼續製造、輸入或不足供應該藥品之情況,應至少於 6 個月前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通。
如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藥商事由,而未及於前述期間內通報者,應於事件發生後 30 日內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通報。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並得處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
圖、文/謝承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