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鍋煮蛤蠣「打開不代表可以吃」!小心5大 NG 行為把壞食物吃下肚

天氣漸冷是吃火鍋的最佳時節,然而市售湯頭、肉品、海鮮、豆製品、蔬果等火鍋料,卻可能因品質不佳或未澈底加熱,甚至錯誤的烹煮方式,容易吃了拉肚子或產生食品安全問題。

食品安全衛生與檢驗學程副教授兼主任許淑真指出,最常見的是買了湯底後,沒有煮熟加熱就喝,建議要先煮沸後再飲用,而且食品加熱中心溫度應超過70℃。

另外烹煮蛤蜊或牡蠣等貝類,當殼打開後應再多加熱一段時間,避免殼中的細菌或生物還沒有死透,建議再加熱10-15秒再吃,切勿因追求口感而忽略生食風險,以避免食品中毒的發生。

煮火鍋注意 5 大NG 行為

  1. 海鮮不要使用鹹水洗!許淑真指出,海鮮內藏有腸炎弧菌,喜歡鹹水環境,提醒不可以使用鹹水洗海鮮,反而會讓病菌存活,只要生食或煮不熟就可能吃下。而民眾事前也習慣用鹹水讓蛤蠣吐沙,記得吐完還要再用自來水清洗,再徹底加熱。
  2. 水產加熱未徹底煮熟!水產類含有有沙門氏菌、大腸桿菌等,需要加熱超過 65 至 75 度以上,才有可能完全殺死。
  3. 火鍋料上面有結霜不要買!許淑真指出,正常冷凍冷藏不會結霜,有結霜代表在存放過程有溫度變動導致保鮮狀況會變短,代表食品有可能離開他應該保存的環境,導致溫度水蒸氣會被凝結在外包裝上,再度冷凍導致結霜或薄冰。若買回家短時間無法使用完畢,或者溫度變化也會讓食安產生問題。
  4. 烹煮貝類別急著吃!煮火鍋加入蛤蠣或牡蠣時,記得殼類打開後,需要再煮10秒左右,比較保險。
  5. 打蛋不洗手就吃飯危險!一半蛋殼外部有很多微生物和內部微生物,使用前清洗蛋殼或選擇洗選蛋,同時打完蛋要洗手再來吃火鍋比較保險。另外也有人使用生蛋當醬料,建議盡量避免必非所有蛋都是生食級,仍建議吃熟蛋為主。

解凍肉、冷藏肉保存時間要注意

食藥署也提醒,可選擇具有驗證標章或溯源證明文件之食材,留意儲存條件,冷藏食品應存放於0~7℃、冷凍食品應存放於-18℃以下,並掌握先進先出原則。

許淑真指出,食材解凍方式建議置於冷藏庫或以微波爐解凍、密封包裝後以流水解凍,一般市售解凍肉1至2天要盡速吃完,回家自行解凍者,若採微波解凍,當日就要吃完,若採取流水解凍,賞味期只剩數小時。

火鍋湯底要看清楚標示

另外民眾選購湯底也很注意湯底內容物到底是使用哪種肉類,食藥署訂有「直接供應飲食場所火鍋類食品湯底標示規定」,到底是「食材熬製」、「風味調味料調製」或「食材熬製或風味調味料調製」。

例如號稱干貝海陸鍋、湯體標示「豬大骨熬製」,或者是四川麻辣鍋,看清楚湯底是「雞高湯粉熬製」,或者大漢蒙古鍋標示使用「豬大骨和雞高湯粉」共同調製,民眾於外出用餐時亦可留意相關標示資訊,挑選自己喜歡的湯底。

圖、文/謝承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