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專案開始後,民眾進出8大類場所須強制戴口罩,如果未經規勸仍不改善有可能最高遭開罰1.5萬,只是到底什麼情況要戴口罩?民眾常常搞得霧颯颯,其實只要遵守兩大原則就不會出錯。
原則一:室內空間必須戴、室外場所盡量戴
雖然指揮中心已經明定8大場所的類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像是餐廳、學校並未規範在內,只是如果未規範在內的到底該不該戴?
陳時中解釋:「戴口罩首要原則就是『室內空間必須戴、室外場所盡量戴』,但在室內如果有飲食需求,只要能保持距離、設有隔板,同樣能暫時取下口罩。」
原則二:觀察與你的接觸者是誰
當在一個環境中如果會接觸到並不認識的人,或是不特定人士這時候就必須要戴口罩,但如果像在補習班、學校都是特定人士就不限此規範。
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曾舉例,假設我們到KTV唱歌,到了KTV大廳因為有很多不認識的,且不特定人士這時候應該就要把口罩戴起來,但接著如果到小包廂內,跟你接觸的都是認識的家人、朋友,就沒有強制一定要戴口罩。
雖然現在大家或多或少已經包包內都會準備口罩,只是有時候在賣場、夜市不一定會戴,陳時中呼籲在人潮擁擠的地方還是盡量戴起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擾。
如果未依規定配戴口罩,經過規勸不配合者可,可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可由地方政府依同法第70條罰則,裁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戴好口罩自保護你我最安全的方式之一。
文、圖/王芊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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