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擴大開放施打!即日起開放 50〜64 歲施打公費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

疾管署今 (28) 表示,為使疫苗有效運用,依據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 (ACIP) 於 2024 年 5 月 20 日專家會議建議,自 5 月 28 日起短期開放 50〜64 歲民眾公費接種 1 劑 23 價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 (PPV23),至用罄為止。

疾管署原針對 65 歲以上民眾,提供 2 種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分別是 13 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 (PCV13),以及 23 價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 (PPV23)。今宣佈,自 5 月 28 日起,短期開放 50〜64 歲民眾公費接種 1 劑 23 價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 (PPV23),至公布用罄為止

相關接種對象及接種原則如下:

一、接種對象: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之 50〜64 歲民眾【1974 年 (含) 以前出生】;如為外籍人士,需具健保身分或持有有效居留證。

二、接種原則:
(一) 從未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者,公費提供 1 劑 PPV23:提醒如為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 (IPD) 高風險對象 (包含脾臟功能缺損、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人工耳植入、腦脊髓液滲漏及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及器官移植者),依 ACIP 接種建議應先接種 1 劑 PCV13/15,間隔至少 8 週後再接種 1 劑 PPV23,故針對 IPD 高風險對象現階段建議優先自費接種 PCV13/15 再接種 PPV23。
(二) 曾僅接種 13 價或 15 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 (PCV13/15) 者,與前 1 劑 PCV13/15 間隔至少 1 年 (高風險對象間隔至少 8 週),公費提供 1 劑 PPV23。

疾管署說明,除開放上述對象外,65 歲以上民眾仍可公費接種 1 劑 PCV13 及 1 劑 PPV23。2 劑間隔時間,65 歲以上 IPD 高風險對象、機構住民及洗腎患者接種 PCV13 後,間隔 8 週即可接種 PPV23;其餘對象接種間隔為至少 1 年。

疾管署強調,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對中重症保護力可達 75%,能有效降低感染後如肺炎、敗血症等及死亡機率,呼籲符合資格民眾踴躍接種。

文 / 黃慧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