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管嬰兒補助再加碼!第 2、3 次療程提高至 15 萬元,9/1 起上路

為減輕不孕夫妻接受試管嬰兒療程的經濟負擔,國健署宣布加碼「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 3.0 方案」,提高第 2、3 次療程補助額度,減輕不孕夫妻接受治療的經濟負擔,讓有生育意願的夫妻不因首次療程未成功而卻步。

自 115 年 9 月 1 日起提出申請者,每次最高增加 5 萬元,讓有需要接受多次療程的不孕夫妻,獲得更實質的支持。未來,受術妻未滿 40 歲者,每胎第 2、3 次療程由現行最高補助新台幣 10 萬元提高至 15 萬元; 40 歲至未滿 45 歲者,每胎第 2、3 次療程由現行最高補助 8 萬元提高至 13 萬元。

再生一胎!支持不孕夫妻再度圓夢

國健署自 110 年 7 月 1 日起推動「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 2.0 方案」,將補助對象由最初僅限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擴大至妻未滿 45 歲且至少一方具我國國籍之不孕夫妻。

近年來,依補助成效持續精進,並於 114 年 11 月 1 日起推出「試管嬰兒補助 3.0 方案」,依受術妻年齡及申請次數提高補助額度,如有意願再生育下一胎,補助次數及額度可重新起算,讓不孕夫妻能更安心規劃生育。

截至 115 年 7 月底,已有超過 7.2 萬對夫妻接受試管嬰兒補助,累計補助金額達 89 億元,並協助超過 3.1 萬對夫妻迎接 3.6 萬名新生兒,其中 1,802 名為第 2 胎,6 名為第 3 胎。

依國健署統計,3.0 方案申請案件中,第 2 胎以上占 11.0%,較 2.0 方案的 4.1% 明顯增加,顯示提高第 2 胎補助額度並重新起算補助次數,有助於支持不孕夫妻在迎接第一胎後,再次實現生育願望。

補助再加碼,提供更充分生育支持

國健署署長沈靜芬指出,試管嬰兒療程包括取卵、受精、胚胎培養及植入等過程,並非每次療程都能順利成功,部分夫妻需要歷經多次療程才能成功懷孕並迎接寶寶。

考量不孕夫妻實際治療需求,落實「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方針,將第 2、3 次療程補助額度進一步提高,針對完成取卵至形成胚胎並進行植入之療程,提供更充分的經濟支持。

把握生育時機,善用補助資源

沈靜芬提醒,試管嬰兒補助可協助減輕不孕夫妻的經濟負擔,但年齡仍是影響生育力的重要因素,有生育規劃的夫妻應及早規劃、把握生育時機。如有規律且未避孕的性生活,女性未滿 35 歲者經過 1 年仍未懷孕,或 35 歲以上者經過 6 個月仍未懷孕,建議及早就醫接受評估。

文 / 黃慧玫、圖片 / 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