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歲的小惠不幸罹患腎臟癌,在進行癌症治療規劃時,主治醫師評估其將接受標靶及免疫治療,恐影響生育能力,因此建議小惠先凍卵保存生育力;然而,腎臟癌未被納入衛福部現行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的適用範圍。面對癌症治療及生育保存的雙重醫療費用壓力,小惠一度陷入是否放棄生育機會的艱難抉擇,經友人介紹向台灣凍卵協會(TEFA)尋求協助,才得以先完成凍卵,專注抗癌。
小惠經歷並非單一個案,TEFA 理事長曾琬婷表示,TEFA 長期接觸癌友需求發現,癌症治療與生育保存往往需要同步評估,但現行制度仍以特定癌別作為補助門檻,讓其他可能因治療影響生育力的癌友,同時承受生育保存的經濟壓力。
癌症治療恐影響生育,八成女性支持放寬補助癌別
TEFA 今年 8 月針對 1,099 名 25 至 45 歲女性進行問卷調查,有 85.5% 女性希望衛福部放寬補助癌別,另有 64.8% 女性表示,若不幸罹癌,盼能透過醫療性凍卵保存生育力。
此外,在有癌症家族史或已罹癌女性中,約 4 成不了解癌症治療可能影響卵巢功能及生育力;另有 46.8% 受訪女性不知道衛福部提供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顯示女性對癌症治療可能帶來的生育風險及相關支持資源,仍存在資訊落差。
此次調查也反映女性對現行補助制度的期待,除希望擴大補助癌別外,80.1% 認為癌症治療與生育保存不應受限於同一院所,另有 82.8% 認同愈早獲得醫療性生育保存衛教資訊,愈能保障患者的生育選擇權。
國際指引:重視及早評估生育風險
TFC 台北生殖中心主任醫師黃馨慧指出,除了乳癌及血液癌外,仍有許多癌症也可能使用具有生殖毒性的化療藥物,或需接受可能影響生育功能的輔助治療,進而對女性生殖功能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傷。
因此,在臨床上,醫師多會依患者病況、癌症類型及治療方式加以評估,並建議有生育規劃的病友,在治療前先進行生育保存。
國際各大腫瘤、生殖醫學會均主張,醫療性生育保存應聚焦於「抗癌治療(如化療、放療、骨盆腔手術)對生育力造成的損害風險」,而非單純以特定的癌別劃分資格。
黃馨慧表示,擴大醫療性生育保存的制度性保障,已成為兼顧「生育平權」與「臨床醫療需求」的世界趨勢。
呼籲衛福部放寬癌別、提高補助、解除院所限制
曾琬婷呼籲,「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試辦方案」上路已滿 1 年,衛福部應檢討現行制度的侷限,首要應放寬癌別限制,不再以特定癌別作為補助門檻,改由醫師對癌症治療影響生育功能的臨床評估為依據。
並解除癌症治療與凍卵須於同一院所進行的限制,讓癌友依自身需求選擇最適合的醫療資源;更須加強對民眾、癌友及醫療人員的資訊宣導,提升對醫療性生育保存的認識,並協助有需求者及早獲得醫療資源與支持。
TEFA 公益希望計畫,最高提供 2 萬元協助癌友
癌症治療與生育保存往往需要在極短時間內同步評估,因此,補助制度的核心應回到「治療可能影響生育力」,而非僅以癌別作為資格門檻。TEFA 與 20 家醫療院所及 5 個公益團體合作,透過「公益希望計畫」提供癌友實質支持。
曾琬婷表示,凡 20 至 45 歲女性癌友,經醫師評估即將接受可能影響生育力的癌症治療,且有生育保存需求,即可申請最高 2 萬元補助,有需求癌友可向 TEFA 申請。
文 / 黃慧玫、圖片 /AI 生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