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國際疫情持續嚴峻及 Omicron 的威脅增加,除了先前公布 24 個行業列需要在明年 1 月 1 日起完整接種,指揮中心再度宣布新增高風險、重點工作列別也要求完整接種疫苗,額外新增針公費疫苗接種對象第 1、2、3、7 類對象也要完整接種疫苗。
副指揮官陳宗彥提到:「明年 1 月 1 號開始完成兩劑接種,這些人士包括疫苗接種屬於1、2、3、7 類的族群,這些很多都是中央跟地方的工作人員,也有相關行業的從業人員,有矯正機關、殯葬場所,這些工作人員常常接觸不特定的對象,應該要接整疫苗兩劑滿 14 天。」
但從國內的數據來看,雖然第 1-3 類最早開始施打,但還是有部分還沒完成兩劑接種,發言人莊人祥指出各不同類別的接種率:
- 第一類:第一劑 98 %、第二劑 94.9 %
- 第二類:第一劑 97 %、第二劑 94 %
- 第三類:第一劑 94.2 %、第二劑 88.8 %
- 第七類:第一劑 96.5 %、第二劑 88.3 %
為了將強化上述人員COVID-19疫苗接種規範,共同維護國人健康安全,主要三大規範原則如下:
一、上述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權管場所場域工作人員/從業人員皆應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倘未完整接種2劑疫苗且滿14天,應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二、倘人員曾為COVID-19確診個案,且持有3個月內由衛生機關開立之解除隔離通知書者,可暫免檢具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惟應於解除隔離滿3個月後,儘速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新進人員並應於首次服務前,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
三、倘人員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COVID-19疫苗證明或個人因素無法施打者,須每週1次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始得提供服務,新進人員並應於首次服務前,增加1次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
指揮中心強調,為確保相關場所場域人員自111年1月1日起皆能符合上開規範,各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將加強督導,請相關場所場域鼓勵未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之工作人員及從業人員,儘速於110年12月17日前完整接種2劑疫苗。
文、圖/王芊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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