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妥藥證最近流向公開!食藥署警告:未定期申報、非法使用皆違反「毒品法」

新北市板橋區幼兒園上個月傳出老師為了方便管教,餵食幼兒藥物,陸續有 8 名幼童體內驗出苯巴比妥成分,外界矛頭指向為何巴比妥是第三級管制藥品,應該釐清取得管道,食藥署對此也解釋針對巴比妥類相關藥證的去向。

食藥署指出,有關苯巴比妥(Phenobarbital)相關藥品,若屬管制藥品限供醫藥及科學上需用,否則即屬毒品,涉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本次事件已涉及刑事案件,由檢警調刑事偵辦中。

苯巴比妥相關藥證分三類

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指出,苯巴比妥相關藥證主要可以分為三種,第一為第三級管制藥品製劑藥品許可證皆已切結不得生產。第二為第四級管制藥品目前尚未被切結不得製造或輸入者,共有 6 張許可證,主要為含 phenobarbital 單方藥品,適應症為癲癇,其中有 3 種藥物已經三年未生產。

第三為一般藥品目前尚未被切結不得製造或輸入者,共計 9 張藥品許可證,主要為含 Phenobarital 成分的複方藥品,其中 6 張屬腸胃用藥、2 張為呼吸道用藥,1 張為癲癇用藥等皆為處方藥。副署長張惠芳指出,其中有 3 張已經沒有在生產,其餘 6 張包含 3 種腸胃用藥、2 張呼吸道用藥及1張癲癇用藥。

管制藥品需定期向衛生局申報

張惠芳指出,管制藥品僅限於醫藥及科學上需用,否則即屬毒品,皆屬違法毒癮危害防制條例」,且該藥在醫療使用上,須經醫師診療後,才能憑處方調劑供應,科學上如需進行管制藥品研究,藥向衛生福利部申請醫藥教育研究試驗計畫核准才能使用。

除此之外,管制用藥也必須依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規定,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需要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的收支、銷燬、減損及結存情形,並且規定西藥或動物用藥品應於每月 20 日前就要將前一個月的登載情況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及食品藥物署申報。

張惠芳指出,根據 111 年管制藥稽查結果,查獲 226 家次違規,違規比率達 2.82% ,而在食藥署在新北板橋幼兒園事件爆發後,針對苯巴比妥類藥品流向稽查目前並無不法情形,如果有查獲登載不明可依法處新台幣 6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緩;若未依規定申報,則處 3 萬元以上,15 萬元以下罰緩。

圖、文/謝承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