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延燒,不少人都被公司放了「無薪假」,願意出門逛街的人也大大減少,疫情可能會造成接下來的經濟大蕭條。
為了舒緩武漢肺炎疫情帶來的問題,立法院院會26日三讀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其中規定「紓困振興經費」上限為新台幣600億元,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但預算還在審查中;而勞動部也表示,會針對被放無薪假的勞工提供「防疫補償」,只要符合相關條件就可以申請。
問題一:什麼是「防疫隔離假」?
根據《紓困條例》規定,當受雇者符合以下2個條件中的任一項,雇主「應該」要給「防疫隔離假」。
- 本人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居家隔離/檢疫、集中隔離/檢疫,因而無法出勤。
- 家人受隔離/檢疫者而無法自理生活,自己必須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
問題二:老闆叫我們別來上班、自主隔離,可以申請防疫隔離假嗎?
由於必須要符合上述的2個條件,才算「防疫隔離假」,所以老闆自己規定「別來上班、自主隔離」,其實等同是老闆自己的命令,因此不得扣除勞工的假,同時還要照付薪水。
不過事實上,許多勞工是被放「無薪假」的狀況,也是因為產業受到疫情影響在衰退,所以勞動部也規劃,將補貼無薪假期間的勞工薪水;預計是「被縮減薪水的一半」,詳細規則將在3月公布。
比如原本一個月有4萬元的薪水,被放無薪假之後只剩3萬元,勞動部會補償「被扣除的1萬元的一半」,也就是5千元的補貼;紓困補償最高可以領到一個月1.1萬元、能領滿3個月,預計有3萬人能受惠。
問題三、申請「防疫隔離假」之後,可以領薪水嗎?
這部分也要區分必須申請「防疫隔離假」的原因,
- 因公必須隔離或檢疫:可歸責於雇主,雇主必須給薪,但可以加倍抵稅。
- 非公造成隔離或檢疫:不強制雇主給薪,但如給薪,可以加倍抵稅。
問題四:「防疫補償」怎麼申請?
申請防疫隔離假的人,如果沒有領到薪水,或是其他補助,就可以向勞動部申請相關的防疫補償;勞動部也表示,不過細節會在3月的時候再公布。
問題五:「防疫隔離假」、「防疫照顧假」有什麼不同?
- 防疫隔離假:依據《紓困條例》來實施的假別,衛生主管機關認定需要隔離/檢疫、或是必須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人之後,可以請的假別。
- 防疫照顧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依據《災害防救法》的臨時應變,如果家長需要照顧12歲以下學童、幼兒園幼兒,或是身心障礙學生因為停課、延後開學。
問題六:「防疫隔離假」可以算全勤嗎?
《紓困條例》中強調,在「防疫隔離假」中的員工,雇主不得視為曠職、不能扣全勤獎金、不能解雇或給予其他不利的處分,也不能強迫勞工改請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
如有違反,雇主會被處以 5 萬元以上到 100 萬元以下罰鍰。
文、圖/盧映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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