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因應新冠肺炎,台灣在3月19日時宣布入境者一律居家檢疫14天,而這些居家檢疫、或是居家隔離的人,也可以申請防疫補償金,每天可請領1000元,共可領14天、共1.4萬元。
衛福部也在3月23日發布防疫補償申辦網址、申請書表格式、應備文件及受理窗口,並自即日起開放受隔離或檢疫者的防疫補償申請;可採線上、郵寄或臨櫃等方式,在受隔離或檢疫結束隔天開始,向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
衛福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補償)專區網址:
https://topics.mohw.gov.tw/COVID19/cp-4715-52167-205.html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申辦系統網址:
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
可請領對象
- 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受隔離或檢疫者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
- 沒有違反隔離或檢疫通知書所載明應遵行事項
- 在隔離或檢疫期間沒有領取薪資、或其他性質相同補助
截至3月18日,受隔離或檢疫人數約4萬8000餘人。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副司長蘇昭如提醒,居家檢疫通知書載明,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58 條規定,民眾應詳實填寫通知書,並配合居家檢疫措施。
不可請領對象
- 拒絕、規避、妨礙、填寫不實者或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者,將處以罰鍰,且不得申請防疫補償。
- 指揮中心發布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國家或地區後,非必要前往該國家或地區,亦不得申領防疫補償。
- 在隔離或檢疫期間已有領取薪資、或其他性質相同補助。
另外,要提出申請,需要線上、紙本填寫申請書,同時檢附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受雇人請假及無支領薪資的證明、或無法從事工作及無獲得報酬及補償的切結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照顧者的防疫補償,預計3月31日開放受理申請。
文、圖/盧映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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