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將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放寬美國牛肉跟豬肉進口的管制,含有瘦肉精的豬肉可以合法進口到台灣。但這也引發了一陣「食安」的疑慮。陽明大學食品安全及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所長楊登傑則說,進口肉品牽涉到貿易相關的問題,他認為要求對方標註,不如自己做好查驗,可能是更適當的作法。
在宣布開放之後,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也承諾會要求進口肉品做好「產地標註」,包括散裝販賣的冷凍肉品,或是罐頭等包裝食品,以及提供肉品的飲食場所(如餐廳、小吃店等),都要求標註產地來源。
不過目前大約只有 22% 的美豬使用瘦肉精,也不是從美國進口的豬肉就代表「瘦肉精」,但目前食藥署只要求要標註「產地來源」,並沒有要求標註「是否使用瘦肉精」,可能會對廠商有些不公平。
對於這部分,楊登傑則說,在美國當地其實也不會標註「是否有使用瘦肉精」,當然以民眾權益來看,能標註是最好,但在談貿易的時候,能不能要求廠商標註,可能還是個「未知數」。「但我覺得台灣當地的廠商,可以要求進口商提出『瘦肉精』的檢驗報告,或是台灣自己的食品加工廠,可以自己檢驗、自己選擇沒有含瘦肉精的豬肉,這樣會是一個折衷的辦法。」
楊登傑說,貿易的部分,他身為食品學者不清楚之間的利益關係,但業者端還是有很多辦法因應,「像是有『優良農產品』標章的農產品,就是代表沒有農藥,其實業者也可以自己打上『無瘦肉精』的標章,附上檢驗報告,這樣不管是進口商,還是食品製造商,彼此之間都有保障,民眾也可以選擇更安全的肉品。」
與其推動「產地標誌」,不如增加「稽查人力」
不過對於「強制標誌」,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中心主任許惠玉則說,「這就只能看業者的良心了。與其推動標誌,不如增加稽查人力。」
許惠玉說,「其實現在狀況是這樣,強制標誌要有用,就要稽查,那稽查的人力、物力要準備好,不然會變成『沒有查就沒事』,誰要查、要查誰、要怎麼查、要怎麼罰,其實都是一個問題,政府是不是能完全把配套做好,還有疑慮。」
像是過去在查驗「基因改造食品」的時候,許惠玉就舉例,雖然也是強迫標示基因改造,但要定期稽查,才能知道廠商是不是有正確標示,「但如果沒有正確標示,你要罰進口商?製造商?經銷商?公司?還是工廠?這些沒有訂出來,其實說要強制標示也是沒有用的。」
許惠玉說,當然如果可以在邊境查驗是最好的,但現在邊境要開放,那國內的稽查就要做到確實,「否則就建議不要吃紅肉了,紅肉本來對身體也就不健康,吃雞肉、魚肉作為替代,可能也是一種選擇。」
文、圖/盧映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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