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市售三明治、便當、壽司、生菜沙拉、滷味、輕食餐點等即食食品進行抽驗,共計抽驗 16 件,檢驗結果 2 件不符合規定。
2 件不合格的分別為福勝亭士林店的可即食高麗菜絲,和福隆號北車微風店的蜜汁叉燒,因複抽驗後,大腸桿菌超標不符合規定,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7 條規定,依同法第 48 條裁處 3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之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大腸桿菌及大腸桿菌群常被用來作為監測食品是否遭受污染,或是製程有無衛生缺失的重要指標之一,食品中檢出大腸桿菌或大腸桿菌群過多,雖不是食品中毒病原菌,不致於影響身體健康直接致病,卻足以顯示該產品衛生狀態不良。
衛生指標菌如超過標準,即表示在製作過程當中的衛生狀況、食材、器具及包裝過程可能遭受污染,或工作人員的個人衛生狀況不佳所造成,至於常溫保存更是微生物繁殖的最佳環境。
另外,臺北市衛生局也提醒消費者購買即食食品,應選擇商譽良好、販售場所整潔衛生的店家,所購買食品注意色澤及氣味是否正常,購買後應立即食用完畢,以避免常溫下細菌過度滋生,影響民眾身體健康。
文/李祉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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