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日本 311 大地震造成海嘯,導致福島第一核電廠發生重大事故,導致大量輻射物質釋放到外界,因此台灣便開始禁止日本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及千葉共 5 縣市食品進口至今,行政院今早召開記者會宣布將正式解除 11 年禁令。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進行相關風險評估調查報導,並沒有沒有食品健康風險疑慮,也委託台大的團隊到當地調查,均是符合標準。」
多國對福島解禁!僅剩台灣、中國嚴格管制
福島食品全部禁止進口到台灣,而各國紛紛解除對日本食品的限制,羅秉成說:「包括 CPTPP 在內的超過 40 個國家,美國、新加玻、以色列也在去年加入完全解禁行列,歐盟也大幅放寬,僅針對少數品項要求出示輻射檢驗證明。」
目前只剩台灣和中國全面禁止,連香港、澳門都已放寬相關管制措施,但開放進口真的安全嗎?行政院食安辦公室主任許輔進行說明:「強調國內有設置安全容許量,台灣的檢驗標準比 COVAX 、歐盟、美國都還要嚴格,所有食品都是要符合台灣輻射標準,食品內污染是可以經過儀器檢驗,只要低於標準才是核食,台灣不會進口任何核食。」
食藥署進行六次風險評估!曝露量遠低國際標準
因應管制措施的調整,衛福部食藥署過去六年進行相關風險評估,許輔提到:「根據台灣人飲食習慣用符合殘留輻射的食品做統計評估,如果每個人每個天吃可能暴露的劑量有多高,在研究中假設的條件雖然有些差異,經過六次風險評估最大的風險是 0.023 毫西弗,國際建議值為 1 毫西弗,接近去一次去醫院做 X 光的暴露值。」
為了要讓民眾安心,針對日本食品也會有各項管制措施,包含針對福島五縣改為品項管制,也會要求檢附產地證明,特定的產品也會要求檢附輻射檢驗標準,食藥署署長吳秀梅也補充說明:「像是靜岡的茶葉進口必須要檢附雙證明,所有來自日本的食品都要有產地證明,五縣所有輸入的食品都會逐批檢驗,也會增加對於九大類食品的查驗頻率。」
依據三大原則維持食安
行政院強調回歸科學檢驗,用以國際標準來為食安把關,依據三大原則:
- 「禁止特定地區進口」改為「禁止特定品項進口」
- 針對具風險品項要求雙證(輻射證明+產地證明)
- 福島五縣食品將在邊境逐批檢驗
衛福部部長陳時中也提到:「日本對於核汙染管制嚴謹,若認為土壤、環境受污染暫時無法恢復的區域會暫時生產,檢驗出來如果不宜也會禁止流通,符合世界標準的檢驗,內部管理是非常嚴格,初步開放要讓台灣民眾安心,限制品項較多、逐批檢驗、也要加強抽驗,建立國人的信心所使用,可以流通的產品檢驗跟安全是有保障。」
文、圖/王芊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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