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諾富特飯店證實有混住!華航監督不當也遭開罰100萬

華航、諾富特事件造成29人染疫,同時暴露出防疫旅館管理漏洞,但中央、地方為了管轄上互踢皮球,對於諾富特該怎麼開罰?指揮中心今日表示,昨日邀集交通部、桃園巿政府、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等代表,召開會議全面檢討,確定諾富特飯店是有混住檢疫和一般的民眾,各單位將對華航及諾富特進行開罰。

指揮官陳時中指出:「會中確認該飯店一館7樓、8樓是作為華航公司員工防疫宿舍,並非桃園市政府核可防疫旅宿;飯店於一館8樓同時收住一般旅客及居家檢疫機組員之行為。」違反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

另華航公司對於員工防疫宿舍管理監督亦有不當,違反民用航空法第112條第2項第5款規定,陳時中說:「由個案單位進行處分,桃園市政府要逐案處分,現在已開罰115萬,桃園還在研議,但最高可罰1.5萬,根據指揮中心列表,若三法通罰可處分316.5萬。」

 

陳時中近一步解釋:「今年在二月有民眾跟指揮中心反應諾富特有混住情況,當時有轉給桃園衛生局處理這件事情,當時有行文給相關單位,確認二館就是一個防疫旅館,一館並不是,但在一館7-8樓是華航防疫宿舍。」

防疫宿舍管理的權責就是民航局、華航要管理;二館則是衛生局去管,任何混住的情況,非防疫旅館收著居家檢疫者,這部分由桃園市政府處分。觀光局處分他有收了其他人,諾富特雖然有分區,但並沒有經過桃園衛生局的核准,可能造成入住者的危險。

陳時中強調:「去年十二月長榮航空爆出紐西蘭籍機師事件後,政府就已嚴格要求外站人員管理、防疫措施等都,所以交通部民航局決定採取跟長榮機師一樣,對華航做出100萬元裁罰的決定。至於對諾富特飯店的處分,由於非防疫旅館卻收居家檢疫者,就算同層樓要做分區,仍須經桃園衛生局核准,不是飯店自己講,所以也要開罰。」

文/王芊淩、圖/何宜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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