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即時/企業、宗教團體能不能買新冠疫苗?指揮中心仍要由中央與原廠採購

國內疫情嚴峻,讓不少企業、宗教團體、地方政府想自行採購疫苗,指揮中心昨天公布「疫苗專案輸入流程」引發高度討論,指揮官陳時中對於外界的熱心表達感謝,但還是強調:「申請還是要由中央政府向原廠簽約採購,統籌分配執行。」

只是新公布採購疫苗的規範與先前專案處理似乎不再相同,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指出:「地方或是機關把提供管道跟途徑,政府再跟這個原廠採購,來加速的購買。」

指揮中心指出,有關疫苗的輸入申請,有嚴謹的條件與規定,除應有原廠的授權,也必須依照食品藥物管理署召開專家會議審查,且最終須依照指揮中心防疫政策使用,任何民間單位、縣市政府的申請也都必須符合同樣的嚴謹程序。因此,基於保障國民健康安全,疫苗政策應秉持「由中央政府與原廠簽約採購」、「由中央政府統籌分配執行」兩大基本原則,此涉及疫苗安全、法律責任與接種部署三大層面:

  • 疫苗安全:

Covid-19是全球重大流行疫病,為了確保國民健康安全,相關疫苗的取得,因為涉及嚴謹的緊急授權程序以及供應配送等相對嚴格的技術要求,為維護國人健康,保障國家整體之安全,我國疫苗政策與各國相一致,皆由中央政府依權責與專業統籌辦理。

  • 法律責任:

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 5條,傳染病防治政策及計畫,包括「預防接種」均是中央主管機關權責;此外,依照「藥事法」第 48-2 條規定意旨,製造或輸入緊急的疫苗藥物,其專案核准權限也屬中央主管機關。因此,有關疫苗的取得、分配與接種,均應由中央統籌,並與地方政府密切合作。

  • 接種部署:

疫苗的購買與施打,涉及嚴格的供貨、冷鏈以及專業人力丶物力的規劃部署,必須配合國家整體防疫策略,施打有序,以確保供應分配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公平性,因此執行層面也都必須由中央統籌處理。

指揮中心強調,對於近來有企業、宗教或社會團體表示願意出資購買海外原廠疫苗捐贈政府使用,或提供管道途徑,媒合促成向原廠採購者,政府均表達高度感謝與肯定。但為確保國人的安全健康,並達到國家整體防疫的成效,中央的疫苗政策是統一由政府向原廠採購,統籌分配使用,這也是絕大多數國家所採取的基本原則。

由政府與原廠直接簽約採購,確保原廠對政府直接負疫苗安全與法律的責任。企業、宗教等民間團體的捐贈,以及地方政府的採購,也需採取同樣原則處理。

文、王芊淩/圖、何宜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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