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事件讓器捐心慌?國內早設有「人體器官保存庫」嚴管17類器官組織流向

柬埔寨事件不時傳出以高薪工作誘拐國人至海外就業,卻遭囚禁毒打及活摘器官,讓國人心慌!但根據歐美亞等國法律應存在「不可跨越的倫理」,紛紛立法禁止買賣、仲介、移植旅遊外,也對「人體組織及器官的保存」訂下嚴謹規範。

器官組織為無償捐贈及妥善保存

國內依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器官捐贈者應以無償捐贈方式提供移植的器官,不能買賣。此外為了恢復人體器官的功能或挽救生命,醫生可以依法從大體或他人的器官施行移植手術。

捐贈項目較為人知悉的有心臟、肝臟、肺臟、腎臟、胰臟等重大器官,因捐贈者有限且移植時限較為迫切,需要透過嚴格的審查、排序與等待,常見有親屬及配偶間的「活體移植」,也有已死亡或以腦死判定者,進行「屍體捐贈」。

骨骼、羊膜也能捐贈至「人體器官保存庫」

而較少人知道手術過程中的「殘餘組織與細胞」也能捐贈,例如骨科手術取出不要的骨骼或婦女生產後原本要被丟棄的羊膜,經過檢查、處理與保存後,可被存放於「人體器官保存庫」供需要者使用,但重大器官則不在保存庫的範圍內。

目前全台共有 114 間醫療院所設有「人體器官保存庫」(許可名單查詢),專門儲放捐贈的硬骨、軟骨、肌腱、韌帶、血管、心瓣膜、皮膚、眼角膜、鞏膜、羊膜、骨髓、臍帶血、周邊血液幹細胞、骨粉等17種器官組織。

人體器官保存庫是什麼?拿來治療安全嗎?

食藥署食品安全週報列舉一案,陳老師最近常抱怨舉手時卡卡的,經檢查後發現是纖維瘤作怪,而且已侵蝕到骨頭。經醫師評估後,決定使用「保存庫」提供的硬骨碎片作為填充物。術後3個月再檢查,確認硬骨碎片與病人的骨頭已成功融合,順利解決了陳老師肩膀卡卡的問題。

這個「保存庫」到底是什麼呢?食藥署解釋,當醫院或企業從事人體器官(含人體組織、細胞)及其衍生物之處理或保存時,應依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申請設置人體器官保存庫,以供異體移植使用。

常見的使用人體器官組織物之移植案例,除了上述的骨碎片移植之外,還有使用來自美國的眼角膜移植,以及使用來自荷蘭的皮膚,供八仙塵暴傷患進行皮膚移植等。衛生福利部目前已核准的保存庫類別包括硬骨、眼角膜、皮膚、心血管庫等共17類。

保存庫內的組織物,確認無感染疑慮才可使用?

以硬骨碎片為例,其為病人經膝關節或髖關節置換手術後所摘除的組織,在經過病人同意後,將此組織做為製作硬骨碎片的材料。但是在成為材料之前,還必須要先經由醫學主管評估。

確認捐贈者沒有受到人類免疫缺乏病毒、B型肝炎病毒、C型肝炎病毒及梅毒螺旋菌的感染後,以機械或人工的方式,將硬骨組織絞成約1公分大小的碎片,再予以包裝及滅菌。

嚴格檢查追溯「保障受贈者」的安全

上述的每一個步驟,都需要品質主管確認簽名後才能入庫,所有的操作都是在嚴格管控的環境下進行,且執行場所必須經食藥署依照人體器官、組織及細胞優良操作規範查核通過。

此外,製備的每一包骨碎片都有專屬編號,用以追溯並保障受贈者的安全。食藥署針對核准的保存庫及其保存的標的物皆有著嚴格把關,並確認組織物的品質。期望大眾除了器官捐贈外,也能提升組織物的捐贈,造福更多人群。

文/謝承恩 圖/巫俊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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