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清冠一號限縮公費使用對象!哪些條件符合一次看

昨日衛福部宣布,自 9 月 15 日起將要全面限縮清冠一號公費對象,僅限有確診後有重症風險因子高風險族群「公費」使用,消息一出引發不少民眾反彈!衛福部今早緊急開會,對於開放公費使用對象資格放寬討論,除了原定條件以外,主要符合三條件即可由中醫師開立處方箋並領藥。

清冠一號限縮公費對象,僅限確診後有重症風險因子高風險族群可使用,條件包含:年齡 65 歲以上、65 歲以下BMI ≧30 、糖尿病、慢性腎病、心血管疾病、慢性肺病、結核病、慢性肝病、失能、失智症、吸菸、免疫功能等疾病者,今天再額外增加三項症狀條件。

指揮官王必勝今天上午接受媒體聯訪提到:「原本清冠一號公費對象沒有明確適用標準,因同樣適用於防止輕症、無症狀轉成重症,一開始的思考方向是跟西藥的標準一樣。」

「但公布後中醫師有不同看法,因應畢竟清冠一號是中藥,不宜全部用西藥的想法思考,因此在原本公布的條件中,又修正適用範圍,納入三項急迫病勢。」王必勝說到。

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聯會建議下,中醫藥司今日上午與王政務次長開會討論,考量中醫診療特性,公費補助對象增列以下對象:

  1. 高熱不退(體溫 39°C 以上持續兩日)
  2. 咳嗽明顯,兼具喘症
  3. 咽痛嚴重,飲食困難

另外,12 歲以上(孕婦除外)符合前開條件症狀者,均可由中醫師開立公費臺灣清冠一號。王必勝補充:「今天只是增列適用條件,9 月 15 日起新條件實施兩週後,預定 9 月 29 日再與相關團體開會討論,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並進一步討論是否考慮孕產婦及兒童,還有其他適用中醫病勢範圍。」

文、王芊淩/圖、何宜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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