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宣布自111年10月13日起,調整校園防疫措施,全國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到校上課、上班。幼兒園、補習班及課後照顧中心比照辦理。
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因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依現行指揮中心防疫政策須採行居家隔離、自主防疫措施。教育部主任秘書廖興國表示,將自111年10月13日起調整校園防疫措施,凡自主防疫期間,得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到校上課、上班,其中三條件如下:
(一)打滿三劑疫苗,採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二)打滿三劑疫苗,採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班)上課、上班。
(三)若未打滿三劑疫苗,採居家隔離期間,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教育部進一步說明,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舉例來說,10月13日有發生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時,如無症狀且想要在10月14日到校(班)上課、上班,那需有10月13日或14日二日內快篩陰性檢驗結果。
此外,教職員工及學生如於111年10月13日前已開始居家隔離、自主防疫措施者,於10月13日起亦同步可適用調整後措施。教育部將持續鼓勵各級學校教職員工生進行疫苗施打,並備妥快篩試劑等備用物資。
圖、文/謝承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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