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拾繽紛人生!內視鏡手術搶救鼻咽癌復發 減少 2 次化療局部組織傷害

50 歲吳小姐從事國際貿易的工作,去年因左耳悶塞症狀於外院被診斷為鼻咽癌,經檢查發現吳小姐罹患的是第二期鼻咽癌,在接受 2 個月前導性化學治療並銜接放射治療後,腫瘤順利治癒,也立刻回復到正常生活與工作。

根據統計,每年全台新診斷的鼻咽癌患者約有 1,500 人,致病原因包括環境因素、遺傳以及 Epstein-Barr 病毒(EB 病毒)感染。鼻咽癌常發生於 40 歲左右的壯年人,以目前的治療方式,絕大多數患者都有很好的預後。

鼻咽癌治療方法上,第一期為單一放射治療,第二、三期、及非轉移的四期鼻咽癌依風險因子評估,採同步化學放射治療,或前導式化學治療後放射治療。若患者診斷時發生遠端器官轉移,則化學治療為主,視狀況再接續放射治療或手術切除轉移病灶,仍可達到疾病控制。

台中榮民總醫院耳鼻喉頭頸部主治醫師梁凱莉表示,鼻咽癌雖有極佳的治療結果,仍有少數患者在首次治療後不幸疾病復發。即使發生疾病復發,並非不可治癒,透過積極的治療,仍可以達到長期的控制。

內視鏡手術切除 減少 2 次化療局部組織傷害

2010 年 40 歲的屈先生診斷罹患第三期的鼻咽癌,在化學與放射治療後規則追蹤,但於治療後第 5 年發現有鼻咽部的腫瘤復發,經過醫病共同決策,屈先生先接受前導式化學治療,隨後接受內視鏡鼻咽腫瘤切除,手術後接受輔助性化學治療。目前屈先生疾病治療完成已超過 10 年,他保持在良好健康狀態並維持定期追蹤。

同樣在 2010 年,36 歲的任先生因頸部腫塊及耳悶症狀,經影像檢查及病理切片發現屬第四期的鼻咽癌,腫瘤侵犯至顱底,接受前導式化學治療及放射治療;追蹤 2 年後於 2013 年發現右頸部淋巴結復發,任先生接受頸淋巴結廓清手術,及後續的輔助性化學治療,完成療程至今追蹤再無腫瘤復發。

鼻咽癌局部或頸部復發可選擇手術作為救援性治療,視病灶侵犯程度再輔以化學或放射治療。以往鼻咽部腫瘤復發須採開放性手術,隨著內視鏡腫瘤手術技術的成熟,2000 年後國內外醫師逐漸以內視鏡進行鼻咽復發腫瘤的切除,台中榮民總醫院近期統計內視鏡切除復發鼻咽癌手術經驗,近 40 名患者 5 年存活分析為 85%。對局部或頸部復發的鼻咽癌患者,治療團隊會盡可能以手術救援治療,減少 2 次放射治療可能的局部組織傷害。

定期腫瘤追蹤 各科團隊提供照護諮商服務

梁凱莉提醒,患者在治療後,可能產生疾病和治療相關的生活品質影響,患者較易產生鼻及鼻竇炎中耳炎、聽力減退、蛀牙,也可能隨治療時間拉長後,容易發生嗆食、頸部僵硬、神經病變或頸動脈狹窄。

除了定期的腫瘤追蹤外,鼻咽癌治療團隊同時照護患者疾病及治療相關的健康,定期的團隊會議除固定的耳鼻喉、腫瘤、影像、病理、癌症中心等單位成員外,營養師、吞嚥語言復健師、神經醫學中心、口腔醫學部、中醫部等單位也受邀參與團隊會議,提供照顧的建議、諮詢與協助。

文/賴以玲、圖/雷思瑜

諮詢專家:台中榮民總醫院耳鼻喉頭頸部主治醫師梁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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