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巴甜列致癌物證據不足?還能吃代糖減肥嗎?食藥署給答案

世界衛生組織轄下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今日日發布報告,將代糖「阿斯巴甜」列為2B致癌物,意味著對人體研究證據有限,而動物實驗證據不充分的致癌因子,目前仍不會改變每日的容許攝取量。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指出,IARC 說明阿斯巴甜人類致癌流行病學、動物實驗及致癌機轉證據皆有限,故評定其致癌性分類為Group 2B,屬於「可能為致癌因子」。

而 JECFA 認為針對動物及人類實驗數據,不足以說明阿斯巴甜消化後具不良反應,無須改變先前訂定之每日容許攝取量(Acceptable Daily Intake, ADI),仍為 0-40 mg/kg body weight。

是以基於 IARC 說明需要更多證據去佐證阿斯巴甜的致癌性,JECFA 也並未改變ADI,故食藥署後續將持續關注IARC與JECFA報告,及國際間對於阿斯巴甜安全性之評估與管理動向。

國際及台灣的阿斯巴甜規範

依據國際組織 Joint FAO/WHO評估資料,其每日可接受攝取量為 0-40mg / kgbw(body weight)。因此以60公斤之成人估算,每日攝取阿斯巴甜 2.4g 以下,尚不致影響健康。

衛生署核准的五種人工甜味劑包括糖精、甜精、醋磺內酯鉀、甜菊萃(甜菊醣甘) 和這次的主角阿斯巴甜,其甜度高但用量少,可忽略其所含熱量,經常被用於食品與飲料中。

對此食藥署指出,阿斯巴甜人工甜味劑為國際間准用的食品添加物,依據研究報告顯示,目前尚無影響人體安全報告。台灣沒有限制添加量,惟如有遺傳性疾病「苯酮尿症」患者則需特別注意。

因該類病人無法代謝苯丙胺酸(人體食入阿斯巴甜之中間代謝產物),因此食藥署已規定添加阿斯巴甜之食品(包括代糖錠劑及粉末),應標示「苯酮尿患者不宜使用」、「內含苯丙胺酸」等字樣。

吃下代糖可以減肥嗎?

對於代糖的爭議自十多年前便爭執不休,國健署過去根據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所公布的代糖攝取標準,糖精為每人每公斤體重攝取不超過 5 毫克、阿斯巴甜則是不超過 50 毫克。

以阿斯巴甜為例,一位 60 公斤的成年人每天攝取不得超過 3000 毫克,一罐 355 毫升無糖可樂約含180毫克,相當於每天要喝下約 17 罐無糖可樂才會超過建議攝取量。

雖然目前沒有直接證據證明代糖的危害,但吃下代糖容易增加食慾,反而吃進更多熱量,建議應維持健康的生活型態,少喝飲料、少吃甜食,透過控制飲食與定期運動,達到身體健康的目的。

圖、文/謝承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