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技術推陳出新,各式不同的療法也不斷出現,但台大醫學院院長倪衍玄指出,新冠肺炎給了開發者們很重要的啟示,當一個疫苗或新療法出現,事情不只是「把技術做出來」那麼簡單,還要考慮法律、倫理是否能接受這些做法被應用到病人身上;在此之下,近年衍伸出了「法規科學」議題。
台大精準醫學推動中心今舉行疫苗及細胞治療創新研討會,上午場討論疫苗開發、效益監測,以及相關法規問題,下午則就細胞治療相關議題進行一系列討論。
來自新冠肺炎的啟示
對於新技術、新疫苗陸續出現,倪衍玄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其實給開發者們一個很好的示範,提醒開發者們,不只是要發明疫苗,還要思考怎麼樣讓大家願意接種,除此之外還有法律、倫理等諸多問題,甚至會牽涉到政治問題,新技術的出現已經不只是發明這麼簡單而已。
倪衍玄也提到,細胞治療是近年來非常重要的醫學突破,治療每一位患者都需要花費可觀的技術與經費,很多地方都在推動自費方式進行,但其背後仍然有法律、倫理要討論,且其背後還牽涉到非常大的商機,甚至還有經濟等各方面問題,這些都是新技術開發出來後很重要的議題。
台大藥學專業學院教授高純琇進一步指出,除了前述考量外,近年來也出現「法規科學(Regulatory science)」,即「制定法規背後所需要的科學資訊」,很多醫藥品法規需要有科學資料當作基礎,才能在此思維下訂出確保品質、保障民眾安全的規範,但也伴隨眾多挑戰,而法規單位也需掌握科學進展,才能找出合宜的做法,不過這方面考量有時是與倫理等其他問題並行討論的。
「再生醫療雙法」卡關
然而,新冠肺炎疫情逐漸淡去、世界各國緩步回歸正常節奏,也將目光看向其他挽救生命的新技術,如細胞治療等重要再生醫療技術,而台灣對於一系列新療法亦提出「再生醫療雙法」,試圖對相關療法設置確保安全、可管理的措施,但相關法案在上一立院會期無緣三讀,下一會期得從頭開始審議,凸顯新技術管理背後的法規制定困難。
「再生醫療雙法」包括《再生醫療法》與《再生醫療製劑條例》等兩部法案草案,立法原意是藉此管理各種使用自體或異體細胞基因、以此修復人體受損或不健全細胞,從而產生療效的各種再生醫療方案,但一系列遊戲規則制定伴隨眾多倫理爭議,也將影響醫界、學界開發後的可能應用。
文/林志怡 圖/楊紹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