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終是自己的權利!9成諮商民眾願意簽署亞洲第一《病主法》

明(108)年1月6日正式實施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是亞洲第一部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身為國內安寧善終重要推手,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黃勝堅總院長指出,《病人自主權利法》不僅強調病人知情權利,也擴大了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保障範圍,民眾可以事先討論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讓醫生可以在法令的明確保障下,更放心的維護民眾拒絕醫療權。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文創新書院病人自主權利法暨ACP推廣組組長葉依琳表示,兩年多前,在外界都不知道該如何進行《病人自主權利法》的情況下,黃勝堅便帶領以社工師為核心所組成的推動團隊,主動承接衛生福利部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試辦計畫,從臨床試辦端與教育訓練端著手。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葉依琳說,從105年至今,北市聯醫各院區由醫師、護理師、社工師組成2~3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團隊,兩年多內共完成396案「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 Advance Care Planning)」,其中又有348位願意試著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 Advance Decision)」,比例近九成;同時也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對尊嚴善終理念的財源支持下,為全臺灣訓練出共1,086位病人自主權利法核心講師,成為全國執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人員的基石與社區推廣基礎。

事先溝通 家人更能尊重決定

葉依琳舉例,從事金融產業的孫大哥,知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在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試辦後,帶太太一起來了解。

孫大哥說:「當我的腦子已不管用,躺在那邊也不認得妳們了,很多治療都是多餘了。」太太不情願的說,「你這麼灑脫,說不要就不要,我們願意照顧你!」孫大哥語重心長說,「我會發生什麼疾病或意外不知道,但我知道到時候妳一定捨不得,所以我覺得要來先溝通,我『不接受維持生命治療』和『不使用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的想法。」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團隊用心回應孫太太的擔心,說明執行預立醫療決定的時機,給予必要的緩和照顧,提供正確、清楚與對等的訊息,也見證家人間的相愛和對生命的和解。

黃勝堅表示,《病人自主權利法》傳達醫療團隊醫「生」也醫「死」、陪伴面對死亡的慎重承諾,是人性化醫療的展現,也是整體醫療服務思維的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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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以璿 圖/許嘉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