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癌是台灣男性最常見的癌症之一,雖然剛開始的症狀只是嘴巴破、口臭、舌頭痛,但其實腫瘤已經在皮膚底下慢慢的生長起來。如發現有異狀務必至耳鼻喉科或牙科進行相關檢查,而目前口腔癌治療仍以手術治療為主,無法手術及預後不良的末期口腔癌則只能採化學治療或放射治療等療法。
Heho整理包 診斷與治療
口腔癌可以藉由哪些檢查發現?口腔癌篩檢可以掛哪個科別?
想預防口腔癌發生,「口腔黏膜檢查」能及早發現,也能有效降低口腔癌死亡率。根據統計,定期接受口腔黏膜檢查,可降低 21 % 晚期口腔癌的發生風險,以及 26% 口腔癌的死亡風險。
衛生福利部補助的五癌篩檢中,其中就包含口腔癌的篩檢,只要符合以下條件,每 2 年可接受 1 次免費的口腔黏膜檢查:
- 30 歲以上有嚼檳榔(含已戒檳榔)或吸菸的民眾
- 18 歲以上有嚼檳榔(含已戒檳榔)的原住民
上述民眾可持健保卡至耳鼻喉科、牙科及受訓合格的專科醫師的醫療院所接受口腔黏膜檢查,只要用棉花棒刮下口腔黏膜,進行培養檢查,即可知有無口腔黏膜纖維化、口腔癌前病變。
口腔癌篩檢的檢查過程簡單、快速不會疼痛,也無副作用,檢查前只需將口腔保持乾淨。若口腔黏膜檢查結果疑似癌前病變(白斑、紅斑、口腔黏膜下纖維化、扁平苔蘚、疣狀增生等)或疑似口腔癌,請於 2 個月內至醫院口腔顎面外科或耳鼻喉科專科醫師門診進行確認診斷,後續應遵照醫囑每 3 至 6 個月定期追蹤 1 次。此外,要立即戒檳榔、戒菸與戒酒,並避免高溫或刺激性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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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癌不同分期怎麼看?治療方式有什麼不同?
口腔癌的分期視腫瘤的大小、頸部淋巴轉移與否、是否有遠端轉移來判斷。以口腔中最常見的鱗狀細胞癌為例,視根據原發腫瘤的大小、頸部淋巴結轉移情形、及是否有遠端轉移來決定腫瘤分期,腫瘤分期共分為 4 期。根據美國癌症聯合委員會最新分期方式如下:
第 0 期:又稱原位癌,病變只局限在口腔黏膜上皮內。
第 1 期:病灶小於或等於 2 公分,沒有頸部淋巴結的轉移。
第 2 期:病灶大於 2 公分,但不超過 4 公分,也沒有頸部淋巴結轉移。
第 3 期:病灶大於 4 公分,或在病灶的同側頸部有一個轉移的淋巴結,但這個淋巴結不超過 3 公分。
第 4 期:以下任何一種情形都算是第 4 期。
- 病灶已侵犯鄰近的組織,如:穿過骨外層,深入深層肌肉、上頷竇、皮膚等。
- 頸部淋巴結轉移的數目超過一個(不論是在原發病灶的同側、對側或兩側都有),或是淋巴結已超過 3 公分。
- 已發生遠端轉移。口腔癌容易轉移到肺、肝及骨頭等部位,需特別注意。
口腔癌一定要手術嗎?治療方式有哪些?
目前口腔癌治療仍以手術治療為主,主要原則是將癌細胞百分之百徹底清除,不可殘留任何癌細胞。手術方法包括廣泛性腫瘤切除、頸部淋巴廓清術、及組織缺損重建等。通常第 1、2 期患者只需做手術治療即可,但對於第 3、4 期患者通常會採取手術及輔助化學治療與放射治療的合併療法,另外無法手術及預後不良的末期口腔癌則只能採化學治療或放射治療等療法。
手術治療
依腫瘤所在位置進行廣泛性範圍的切除,同時依侵犯部位以及是否有頸部淋巴轉移進行手術。手術採全身麻醉,手術部分在口腔,因為口腔含括咀嚼、吞嚥、語言和呼吸功能,如必要得放置鼻胃管或行氣管切開術。
第 1、2 期癌症會進行廣泛性腫瘤切除,必要時須合併頸部淋巴廓清術。在腫瘤切除後,因患部組織缺損,視狀況會採用病人自體皮膚或人工皮重建。第 3、4 期癌症則因組織缺損較大,會視狀況採用肌皮瓣或與整形外科合作,「顯微游離皮瓣移植術」重建外觀。
化學治療
化學治療並無法治癒口腔癌,僅能暫時減緩癌症細胞生長的數目及速度;相反的,由於在使用期問常會造成患者不適及抵抗力減低等全身性後遺症,反而造成後續治療的困擾,目前只能做到延長生命或扮演輔助性治療的角色,也因此化學治療主要提供的狀況包括:
- 放射合併化學治療用於晚期、再發性、全身性轉移導致無法手術或手術失敗患者,可增加局部控制率、顯著增加病人的存活率,或提供暫時緩解、延長生命及提高生活品質的效果。
- 較晚期病例用於手術或放射治療前後的引導性或輔助療法,可以減少部分遠處器官轉移的機會。
放射治療
放射治療時須利用面具及模具或其他輔助固定病人頭頸部,製作鉛塊及驗證片,以確保治療效果並儘量減少對周遭正常口腔組織的傷害。病患在放射治療前要先評估牙齒及牙齦的狀況,在照射範圍內如有厲害的牙周病或蛀牙,則在治療前要先治療或拔牙,拔牙後要等 1 至 2 星期,齒槽傷口癒合良好後才可開始放射治療。